木兰推荐 | 央视《我建议》:让“意定监护”成为安心之选

来源:上海嘉定法院 2026年3月11日  侵删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独居老人、空巢老人、“老养残”家庭等特殊群体的监护难题日益凸显。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

近日,中央电视台全国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栏目播出专题节目《让“意定监护”成为安心之选》,对意定监护制度进行了深度报道。节目中详细报道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老养残”家庭的遗嘱指定监护案,联合公证处、社区、专业监护组织,通过首创“财产三分离”模式,创新阶梯级监督机制,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扎实举措。

完整视频详见央视频APP

老人身患重病,指定某社会组织作监护人

2021年,孙女士的丈夫去世后,孙女士来到公证处办理丈夫的一套房产继承公证。过程中,孙女士告诉公证员儿子司林患有精神疾病,并表示担心自己去世后儿子无人照顾。2024年12月,孙女士身患重病有意向让某监护组织担任自己和儿子的监护人。

2025年1月,孙女士决定,指定该监护组织为自己的监护人,同时因司林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孙女士通过遗嘱指定该组织在自己亡故后作为司林的监护人。

2025年2月,孙女士病逝,该监护组织向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司林的监护权。该起案件由嘉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译宇,民事审判庭庭长肖美华,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淏昱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中,司林的财产如何管理成为核心问题。

首创“财产三分离”模式,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该如何安排资金的使用,最大限度保障被监护人司林的合法权益?

经嘉定区人民法院和公证处商讨,创新探索出“财产三分离”监管方案。小额财产由司林本人保管,有一部分固定的医疗资金由监护组织保管以备不时之需。这种监管方案既兼顾了财产管理的安全性与灵活性,又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提升被监护人自主生活权之间实现了良好的平衡。

2025年5月6日,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司林的监护人变更为上海市某社会监护组织。此外,为保障司林的合法权益,还指定上海市普陀公证处为监督人,对社会监护组织履行监护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社会监护组织每季度向公证处报告一次,公证处每年向法院报告一次,形成闭环机制。”嘉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肖美华接受采访时回答记者。

(当事人、当事机构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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