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两会提案 | 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建议支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异地入住养老机构

来源:燕客卿 善达网 2024.03.10 侵删

提要: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水平不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集中入住养老机构在很多大中城市还是面临着床位不足、家庭负担成本偏高、监护人缺位等诸多问题。

不负重托、不辱使命,3月10日上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政协副主席杜明燕带来了支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异地入住养老机构的提案。

提案指出,在国家长期推行计划生育独生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己有2亿多个独生子女家庭;因唯一儿女先于其父母离世的失独特殊家庭,逾两百万个。这些曾经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计生失独老人群体,其目前的养老困境及难点问题,日益突显,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提案援引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及有关社会团体、调研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做的调查数据。该调查数据显示:同命人互为监护监管、结伴互助养老(占比64.58%);有选择的集中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占比83.3%);希望政府和社会设立,专门服务于计生特殊家庭老人的养老机构或专区(占比72.75%);期望政府加大养老帮扶力度,提高养老帮扶标准,拓展养老帮扶渠道(占比53.39)等相关议题;成为大多数计生失独家庭的首选,尤其对多元化养老方式及帮扶需求,反映强烈,意愿取向趋同。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水平不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集中入住养老机构在很多大中城市还是面临着床位不足、家庭负担成本偏高、监护人缺位等诸多问题。

提案建议:

一、建立跨地区合作机制:鼓励各地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异地入住服务,通过资源共享,降低养老成本。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中小城市建立若干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集中养老示范机构,吸引京沪广深等大中城市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入住,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养老规划、护理技能等方面的指导。

二、财政补贴与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出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保障专项政策,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异地入住养老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为养老机构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激励其积极参与。鼓励各地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养老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应综合考虑老年人经济状况、身体状况(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等级等多个方面,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参照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社保医保养老联动一体化的方法,建立全国性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机构查询、预约入住、服务评价等功能,方便家庭寻找合适的养老机构。

四、探索异地结算机制:户籍所在地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的各种养老补贴可以异地结算:为了方便特殊家庭成员在异地享受养老服务,建议依照国家医保基金,可在全国异地结算使用的形式,允许户籍所在地提供的各种养老补贴可以在异地结算。这样可以减少他们频繁往返户籍地的麻烦和费用,让他们更加安心地享受养老服务。

五、推动专业监护人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特殊家庭的权益,建议政府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组织接受委托,担任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入住养老机构的监护人,指导支持集中入住养老机构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依托社区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承担相应委托。这些社会组织可以提供专业的监护服务,确保家庭成员在养老机构得到妥善照顾和权益保障;开展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活动,如定期探访、心理疏导等,让他们在异地也能感受到温暖。

“上述方案的实施,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成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减轻家庭负担。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促进养老行业的发展。增强社区关怀,提升社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注度。减轻政府在养老方面的压力,优化资源配置。”杜明燕委员如此表示。

 

2024两会提案 | 陈椿: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来源:澎湃新闻 03.04 21:43

2024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院长陈椿带来了《失独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陈椿。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供图

陈椿在建议说,近年来,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逐年增加。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现,失独家庭在养老问题上面临独特的困境。尽管政府围绕失独家庭的养老保障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但是,失独家庭现享有的政策待遇仍然难以满足其在养老保障方面的现实需求。

陈椿在建议指出,在现有的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中,对失独家庭保障地位的界定过于笼统和模糊。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面临着独自承担养老责任的压力,但在现有法规中没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陈椿认为,一方面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公立养老机构的床位日趋紧张,很难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这使得失独家庭在寻找合适的养老机构时面临较大的困难。而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虽然数量较多,但由于其高昂的收费标准,很多经济拮据的失独家庭望而却步。由于失独家庭经历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他们更需要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社会整体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普遍还是集中于经济层面,对其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特别是针对失独家庭的心理疏导和精神抚慰还远远不够。

为此,陈椿提出三点建议:

一、完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在现有法律法规中增加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明确规定。如,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新增条款,明确失独家庭在养老保障方面的权利和待遇,以及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他们在养老权益方面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关注。其次,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社会保障的单行法规(涵盖失独家庭养老金、医疗保障、心理健康支持等方面的内容),以更加具体地规定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和监督机制。

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扩大普惠型机构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增加普惠型机构数量。通过提供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鼓励民间投资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扩大普惠型机构的规模和覆盖范围。二是优化普惠型机构布局。根据老年人的分布情况和需求特点,合理规划普惠型机构的布局,确保老年人能够方便地接受养老服务。三是提高普惠型机构服务质量。通过建立评估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方式,督促普惠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四是降低普惠型机构服务价格。通过补贴、减免税费、提供财政支持等方式,降低普惠型机构的服务价格,使更多老年人能够负担得起养老服务。

三、建立以经济扶助为基础,涵盖精神关怀和情感关怀的失独家庭心理扶助机制。首先应加大经济扶持力度。政府应构建经济扶助的动态调整机制,在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其他政府扶助金发放标准的基础上,建立涵盖调整周期和调整依据两个方面的常态化动态调整机制:一是以年度作为调整周期,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公布下一年的辅助标准;二是要兼顾失独家庭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与日俱增、城市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逐年攀升等现实情况,将其作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参照依据,从而保证扶助标准的调整与这些因素的变化幅度保持一致。

在此基础上,陈椿认为,还可设立失独家庭养老专项扶助资金,定期向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提供经济援助。特别是针对因病致贫的失独家庭,为其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险,扩大医疗报销比例和范围。建立健全失独家庭信息库,包括失独家庭的经济条件、心理状况、健康水平,以此精准推行失独家庭养老保障的帮扶项目。政府可以根据失独家庭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如,对于心理健康状况不稳定的失独家庭,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对于身体有特殊需求的失独家庭,可以提供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等。

2020两会提案 | 郭天康: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困保障工作 让“失独”老人老有所依

来源:民主协商报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失独”家庭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郭天康呼吁,完善“失独”家庭养老帮扶保障制度和体系,让“失独”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当年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妇已逐渐迈入老年,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日益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 “失独” 家庭,养老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个特殊群体因为种种特殊原因,大都面临着生活、养老、医疗、精神上的现实困难和担忧。

“完善失独家庭养老帮扶保障制度和体系,已经成为当前需要关注、关心的一项民生工程。如果一个失独家庭属于‘政策性独生子女风险家庭’,政府理应承担解决失独老人老难有养、老难就医、老难有依、老难善终的“四难”问题的责任。”郭天康委员说。

他建议,应当适度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标准。“失独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应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居民生活水平而定,并结合物价等因素适当提高。尤其是对年龄在60岁以上的扶助对象,进一步加大扶助力度,并将失独家庭扶助关怀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 郭天康委员说。

比起物质方面的困难,“失独”家庭在情感、精神方面受到的伤害往往更大,许多不再愿意接触社会,不愿入住现有的养老机构。郭天康建议,在“失独”家庭扶助工作中,要更加注重心理、精神上的关爱,建立“失独”群体心理救助机制,通过科学干预帮助“失独”老人尽快走出记忆阴影,重获生活希望和信心。同时探索抱团养老模式,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让他们在一起生活,消除彼此心理芥蒂。此外,还应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非营利组织对“失独”家庭进行个性化志愿服务,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和经济各方面的安抚,营造全社会关爱“失独”家庭的良好环境。

为“失独”老人购买保险是不失为一种暨从心理上关怀老人,又能为老人提供额外保障的好办法。郭天康说,对于贫困地区“失独”家庭,建议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县以及已脱贫退出的县由政府全额承担保险费。为特殊困难“失独”家庭老人购买商业小额人身保险,提供意外伤害、疾病等风险保障。要优先解决“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且有意愿入住养老院的“失独”老人,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院。同时,应尽快改革入住养老院需监护人签字制度,对于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失独”老人,养老机构应承认他们签字的法律效力,“失独”老人的亲友或者其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应当能够作为他们的联系人或者担保人。

郭天康委员还建议,各级政府指导社区、街道引入或建立社会慈善爱心机构开展帮扶的措施办法,加强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培训和指导,及时开展分类指导、上门服务工作。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失独”家庭提供多方位的服务,鼓励爱心机构定期对失独家庭开展义务巡诊、免费体验、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构筑起帮扶“失独”家庭老年人的社会支持体系。

2020两会提案 | 何伟:将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医保

来源:经济日报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其所伴随的健康问题,对现行养老模式带来严峻挑战,传统居家养老及医养分离的机构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需求。全国政协委员何伟呼吁,将设施完备、功能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重点将失智、失独、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和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计划地增加失智、失独、失能人员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我国超过1.8亿名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

“2019年,我们组织医护人员先后到多家养老机构为老人们义诊,检查结果显示,接受眼健康检查的老人60%被查出干眼,还有一些老人被查出白内障、飞蚊症等眼疾问题,这些老人中就包括一些失智、失独和失能老人。”何伟委员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问题的主要矛盾在于老年人口数量增多,但养老服务资源不足,聚焦重点人群不够,未明确关于失智、失独、失能等特殊人员医养结合的具体意见和操作办法,医养结合整体性、长远性谋划有待改进。

为此,何伟委员建议,打通医养结合多部门管理瓶颈,加强政府部门工作协同,由卫生、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医养结合发展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给予支持。

“要积极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方式,建立失智失能老人评估标准,根据标准对此类家庭进行财政补贴。可按照评估等级,由医院和养老院接收一部分失智失能老人。同时,要加大养老高龄补贴覆盖面,将农村失智失能老人也纳入补贴范围。”何伟委员说。

何伟委员还建议,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拓宽资源配置渠道,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推动建立市场化养老机制,建立医疗和养老机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保证医养结合机构持久运营。

“建议落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医疗和养老有效结合。在税费优惠方面,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并提供相应的金融与政策支持。”何伟委员说。

2020年两会提案 | 杜明燕:出台政策关爱失独家庭第三代

2020年05月24日 23:28|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张春莉)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当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正在步入老年,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中一些独生子女不幸去世(以下简称“失独”),其中很多计生特殊的失独家庭留有三代孙辈,失独三代的抚养关爱问题也是计划生育政策派生出来的遗留问题。

杜明燕:出台政策关爱失独家庭第三代

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表示,中国有超过百万的失独家庭,虽然中国计生协会自2012年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计生特殊家庭的第三代却鲜有人提起。对于失独者来说,孙辈的陪伴让他们的生活多了陪伴,少了悲伤,却也让本该安享的晚年增添了许多压力。“失独父母大多都在奔六奔七的年纪,多数疾病缠身,本身已不堪重负,再分担财力抚养孙辈实在是无能为力,农村的更是难上加难。因此需要将计生特殊家庭第三代抚养关爱需求落实到政策上。”

为此,杜明燕委员建议:卫健、民政等部门参照低保、“事实孤儿”等保障措施,共同协商出台计生特殊家庭第三代抚养关爱扶助金政策,形成专门的保障机制。

2020年 ▏王培安:奋力开启计生协改革发展新征程

人民日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按:2020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纪念日。5月18日,人民日报刊载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署名文章。总结回顾了40年来中国计生协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历程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宝贵经验,客观分析了新时期人口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的方向,对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计生协改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2020年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40年来,中国计生协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急、协会所能”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完全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众团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计生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计生协事业改革创新,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40年砥砺奋进,中国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生育问题,“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作为政府的机关。人民团体也可以组织一个。因为要解决技术问题,设一个部门”,初步形成了政府、群众组织、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组织构想。1980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计生协正式成立,王首道同志担任首任会长。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近代以来,面对人口众多、积贫积弱的国情,以马寅初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节制生育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总人口以空前的速度持续增长,从1949年的5.4亿人迅速增加到1970年的8.3亿人,人口压力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步显现。7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城乡普遍推行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人口增长与物资短缺的矛盾更加尖锐、人口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因素的实际,党中央于1980年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1981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战略性任务,一定要抓好”。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开始,党中央连续15年召开座谈会,对计划生育工作作出部署。进入21世纪,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新的问题浮出水面,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徘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迁移流动活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历史重任摆在我们面前。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4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力支撑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中国计生协参与和见证了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计生协工作寄予殷切期望。1990年,江泽民同志指出:“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2003年,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专门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2016年,习近平同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肯定“多年来,中国计生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中国计生协认真履行肩负的职责”“切实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40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中国计生协坚持“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建立了一张覆盖城乡的组织网络。哪里有计划生育群众,哪里就有计生协组织。计生协拥有近100万个基层组织,延伸至社区村组、企业、流动人口、高等院校和“两新”组织,会员人数超过9400万,组织动员能力强。二是探索了一条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路子。上世纪90年代,时任会长宋平同志大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计生协开展群众工作,将计划生育纳入基层群众自治,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成功模式。三是形成了一种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地宣传国情国策,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的新观念,促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四是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品牌项目。进入新世纪,时任会长姜春云同志推动“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群团机关建设,提高各级计生协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促进等项目,深受群众欢迎。五是搭建了一个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文交流,在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预防等领域广泛合作,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总结过去,我们深深感到,计生协工作只有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才能找准定位、主动服务、作出贡献。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计生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把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必须强化大局观念,找准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价值、展现作为;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群众有呼声、协会有行动,群众有需求、协会有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保持改革创新的锐气,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焕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蓬勃朝气,推动计生协事业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

牢记初心使命,全面推进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出现了重要转折性变化。一是低生育水平成为新常态。群众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效应集中释放过后,生育水平存在进一步走低的风险。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富先老、边富边老成为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三是人口流动进一步集聚。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继续快速提升,给社会结构、治理模式、生活形态、观念习俗等带来全方位影响。四是家庭功能弱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类型多样化,抚幼、养老等传统功能减弱,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父母陆续步入老年,养老照护问题逐步显现。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激励新作为。中国计生协作为中央管理的22家群团组织之一,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2019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了计生协在农村工作中的职责。中国计生协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顺应改革,自觉融入改革,主动推进改革,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大力促进生育支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当前,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环境对生育行为有较大影响。倾听、反映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诉求,是中国计生协的一项主要职责。必须主动回应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好”的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积极提供婴幼儿照护、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

真情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0多年来,亿万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一些家庭因子女伤残死亡等原因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好对他们的扶助关怀工作,是计生协的初心使命所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进一步健全“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制度,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大病救助等服务,让每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幸福工程、金秋助学等项目,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着力提升困难家庭福祉。

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群团组织是卫生健康领域多元共治的重要力量,计生协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形势,把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融入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把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放到更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大力弘扬基层计生协干部“走进千家万户、道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的精神,打造一支懂业务、有能力、乐于奉献的群众工作队伍,帮助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村居、到家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积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助力筑牢基层群防群治堡垒。近期,各地计生协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融入地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计生协130余万名专兼职工作者和700余万名会员、志愿者投身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健康监测、人员摸排、信息上报等任务。要总结提炼基层计生协参与抗击非典和新冠肺炎斗争的经验,加强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发挥计生协作用的机制研究,更好地建设、发展和使用计生协组织网络,努力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提供有力支持和有益补充。

主动参与全球人口治理,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服从党和国家外交大局,促进人口与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是中国计生协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发挥中国计生协的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的作用,深化与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等的合作,树立我国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发挥群团组织的民间外交优势,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促进民心相通。以人口与发展、生殖健康、健康老龄化等为重点,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支持,架起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

中国计生协关于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中国计生协机关各部门,人生杂志社:
现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本地、本部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019年1月10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计生协改革的全面落实之年。2019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计生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深化全国计生协改革为主线,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为根本要求,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聚焦生育关怀与家庭健康,上下联动,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改革转型,创新工作品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计生协组织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回头看”,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再认识再部署再出发,推动全国计生协系统扎实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党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计生协组织和工作的正确方向,引导广大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有条件的县以上计生协机关设立党组,提高党总揽计生协工作全局的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计生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大力度推动地方县以上计生协列入党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序列。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建立计生协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或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制度,解决事关计生协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全面深化全国计生协改革。中国计生协把2019年确定为“改革全面落实年”,按照中央群团改革部署要求,坚持“强三性、去四化”,聚焦目标任务,狠抓改革落实。对照计生协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倒推时间,进行销号式落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省级计生协出台改革方案,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改革,层层落实改革任务。各地要把计生协改革纳入地方党的群团改革统一部署,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改革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协会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各级计生协及时修订“三定”方案,有效承接相关部门转移出的公共服务职能。

四、开展优生优育促进行动。探索0-3岁婴幼儿照护和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帮助群众解决不想生、不敢生、托育难等问题。建立网上婚孕检服务信息平台,引导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自愿参加婚孕检。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建设中国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鼓励各地探索建设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阵地,组织开展科学育儿、早期发展、健康咨询等公益活动。

五、做强青春健康工作品牌。开展青春健康五年规划(2014-2019年)终期评估。针对青少年生殖健康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需求,做好青春健康第三个“五年规划”。按照“青春健康三三制”工作原理,深入开展青春健康高校项目、“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生命之舞”项目,大力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

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制定新时期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中国计生协失独家庭暖心行动方案。动员指导各级计生协广泛开展暖心行动,建立失独家庭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和信息管理五项制度,推进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逐步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心理服务体系,为失独家庭提供专业心理援助。建设暖心家园。加强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险、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工作。统筹做好计生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七、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融入健康中国建设,以家庭为中心,以社区为重点,围绕生命全周期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加强“三减三健”等群众性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家庭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减少意外妊娠、不安全流产以及性病艾滋病传播。促进健康老龄化,开展中老年生殖保健“性福银龄”活动。开展家庭计划活动,提供避孕节育咨询指导服务,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推进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阵地建设。

八、深化流动人口服务。支持各地积极承担流动人口服务任务,深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开展新市民健康行动,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协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针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不同需求,分别开展“代理妈妈”、老人照护等关怀服务项目,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工作。

九、做好权益维护工作。积极探索计生家庭维权工作模式,及时反映计生家庭诉求,依法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推动新时期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工作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最后一公里”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建设。

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扶贫工作重点,精心设计扶贫项目,打造计生协扶贫工作品牌。继续做好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深度贫困地区健康帮扶项目。继续推进计生贫困家庭帮扶项目。启动实施陕西清涧县贫困村党建扶贫。鼓励各地争取社会资源,开展金秋助学、安居工程、唇腭裂儿童救助、幸福工程等品牌扶贫工作。

十一、加强计生协组织和能力建设。加强理事会领导机构建设,推动地方计生协按期换届,配齐配强班子。建立下级计生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向上级计生协备案的工作制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推进县以上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乡级计生协确保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开展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评估,优化村级理事会和会员小组结构,巩固会员联系户制度。建立会员代表联系基层计生协和会员群众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继续开展县以上计生协骨干轮训。逐级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青年网络、家庭帮扶等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建设网上计生协。印发“网上计生协”建设总体方案。开发“网上工作平台”信息系统,完善组织、信息、项目和会员志愿者管理模块。统筹推进“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把服务活动和工作资源广泛链接在网上,打造网上网下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扩大计生协微信公众号、政务平台号影响力,形成计生协网上矩阵,巩固网络舆论宣传主阵地。

十三、扎实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结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计生群众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广大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宣传新时代计划生育的新内涵。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按政策生育,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倡导婚育新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计生协特色工作的专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计生协组织的知名度影响力。继续开展“会员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充分利用5.29会员活动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发挥计生协书画社、剪纸社等社团作用。加大对人生杂志社支持力度,扩大会刊的覆盖面。

十四、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参加联合国纪念国际人发大会25周年活动。与国际计生联联合举办健康老龄国际研讨会,交流借鉴国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经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与非洲国家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预防及社区健康促进”合作项目,与柬埔寨、缅甸等周边国家开展青春健康培训营项目,倡导成立“全球青年网络”,举办青年领导力培训班。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选派人员参加国际培训,培养和选派援外志愿者。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论坛。

十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五型”党支部建设活动,丰富支部工作法,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做好2019年工作,我们要鼓起“闯”的勇气,树立“创”的自觉,拿出“拼”的劲头,铆足“实”的干劲,努力实现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人口和计生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计生协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理论创新,推进智库建设。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项目全程指导、中期检查、终期评估,开发使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提高项目执行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沟通协调,敢于担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部分省份失独家庭补助概览

一、北京
北京市目前约有失独家庭3900余个,失独父母近8000人。在北京,这项补贴自2008年开始发放,数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亡故。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2012年起,郑州符合条件的失独者扶助金,从100元调整到270元平谷区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将领到780元的生活补贴,一年夫妻双方补贴金额近2万元。失独父母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还将给予每人5000-10000元补贴。

二、上海
上海无再生育可能的“失独”家庭达7000余户,由区县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50-300元,调整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

三、重庆
重庆市作为中国首批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312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2760元。

四、深圳
深圳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农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

五、广东省
1.广州:广州市政府将对“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家庭按月发放补助金。“失独”家庭从女方年满49周岁时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补贴600元。只要是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镇农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计生奖励金。
2.惠州:惠城区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3~8万元。

六、浙江省
1.宁波市:从2008年开始对这一群体进行补助,规定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待满60周岁以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海曙区将每年一次性为失独老人每人发放1800元的生活补助,如果是60岁以上无社保的,则每年发放4320元生活补助。
2.杭州:杭州适度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可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400元,并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七、河北省
石家庄:5000多“失独”等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金,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150元。到法定退休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三级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二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重大残疾的,由市、县级财政给予1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石家庄失独家庭每月每人635元,全年7620元。各项补助加起来,失独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仅是从政府领取的补助金每年每人约有8000元,不少县区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基本达到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

八、福建省
1.福建:失独家庭每月每人400元,全年4800元。
2.厦门:失独家庭每月每人500元,全年6000元。
3.宁德:失独家庭每月每人400元,全年4800元。

九、陕西省
1.农村失独家庭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3万元;失独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农村每人每月800元,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
2.陕西省安康市自2012年10月1日起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金2-3万;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每人每月补助800-1000元。

十、贵州省
六盘水失独家庭另外加发补助3~5万元。

十一、山东省
目前山东的失独家庭已超5万。2004年政策青岛市补助是每人每月135元;代表委员建议发放相应的失独人员一次性特别救助金5~8万元。

十二、四川省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享有年人均不低于13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享有年人均不低于1620元标准的特别扶助金。

2019年两会提案 | 李潞: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和照顾

2019年3月14日《沈阳日报》报道

李潞: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和照顾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在老年人中,失独老人因无子女赡养,往往经济困顿、心情抑郁,在日常生活、就医、养老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顾。”3月13日,谈到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李潞向记者介绍了她就这一问题所做的调研以及提出的具体建议。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于种种变故,一些家庭痛失子女,成为失独家庭。“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失独人群数量已逾百万,解决失独人群的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李潞说,失独人群不仅要承受失去儿女的精神痛苦,而且在经济收入、日常照料、就医治病、养老送终等方面都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失独家庭的收入水平在本地区处于较低水平。许多失独老人经济来源单一,无子女给予经济援助,经济压力较大。”李潞说,目前,我国关于失独家庭的相关救助政策是,给予符合规定年龄的失独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较低,对于一部分承担隔代抚养重任的失独老人,经济问题更显突出。

作为医生,李潞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失独老人因缺少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签字而无法手术就医的情况。“在办理入住养老机构时,失独老人通常也会遇到这一问题。如果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办理这类情况。”李潞说,许多失独老人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需要更多精神慰藉。“根据对失独老人的问卷调查,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其次为养老保障和生活照顾。目前,国家针对失独老人这一特殊群体已经出台了一些救助政策,然而对于失独老人的赡养、照护、养老送终等细节仍缺乏具体的解决方案。”

基于上述调研和深入思考,李潞建议,政府应把失独老人赡养问题纳入养老工作进行总体考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措施,提升失独老人养老服务能力。“比如,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针对失独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管、家政服务、心理抚慰、志愿者服务,让有意愿和有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同时,李潞建议,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有效解决城市失独老人养老资金来源问题,降低失独老人生存压力。此外,完善失独老人养老帮扶救助政策,在优先入住养老机构、提高救助补贴标准、加强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失独老人更多帮助与关爱;建立失独老人关怀基金,通过政府出资、动员慈善组织及个人募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失独老人医药、生活等方面的费用补贴;研究建立失独老人监护人制度,从法律层面解决失独老人赡养中的问题;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疏导,努力营造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帮助失独老人重建心灵的家园。

2019年两会提案 | 刘卫昌: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

2019年3月9日《中国社会报》报道

编者按:2018年11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来到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进行失独专题调研,来自北京多个城区和在京的外地失独家庭代表参加座谈。
在2019年两会期间,刘卫昌委员建言“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得到民政部主管媒体《中国社会报》的关注与报道。

《养老无小事 委员齐聚焦——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小组会热议养老话题》

刘卫昌: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

近年来,失独老人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按照相关机构的样本统计数据: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我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在为数不多的基层政协委员中,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卜寨村村委会主任刘卫昌今年关注的重点是“失独老人家庭帮扶”问题,会议发言上,刘卫昌向大家坦陈“我说不好普通话”,然而,浓重的肥乡口音并不能阻挡他为失独老人帮扶奔走呼吁的热情。
“失独老人没了子女,心里没了寄托,他们无法像其他老人一样期待子女”常回家看看“,只能期盼我们国家和社会给他们多一些保障与关爱。如果该享受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就容易出现社会负面事件。”刘卫昌表示调研时他发现有的地方对失独老人的待遇落实或执行及时性不到位,各地发展不均衡,补贴标准也有很大差距,造成失独家庭之间的相互攀比。

“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值得我们研究解决。”他呼吁,国家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突破,妥善地照顾失独家庭。卫健委、财政部应该加大对这些失独家庭的经费补贴力度,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人力不足的问题。此外,除了生活照顾、突发疾病应对,他还建议组织心理志愿队伍,对失独老人持续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失独老人走出心理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