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民政 国家民政养老服务
《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解读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强化了家庭成员义务,对完善养老服务用房等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方面的支持保障等作出规定,对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依法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7章48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规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工作原则。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坚持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协同、市场运作的原则。
二是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配建城镇养老服务用房、改造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方面作出规定,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
三是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与标准。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方案、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作出规定,明确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公示服务制度、服务流程、收费标准。
四是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与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评估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促进和保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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