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
根据《中国计生协关于 2020年暖心家园项目申报的通知》(国计生协﹝2020﹞ 16 号)要求,中国计生协对各地推荐的暖心家园项目申请书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北京市朝阳区计生协等100 个单位为中国计生协 2020 年暖心家园项目点(含示范点),具体项目实施地点以签订协议为准。每个项目点支持经费5—10 万元不等(见附件 1),第二年和第三年经考核评估合格后每年支持2—3万元(具体评估事项另行安排)。为做好暖心家园项目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各项目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和中国计生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18号)精神,以暖心家园项目为抓手,带动本地失独家庭帮扶工作全面开展,并逐步建立健全帮扶工作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和保险保障四项制度。
二、暖心家园应长期运行,中国计生协支持的暖心家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家园活动支出,不得用于装修、购买固定资产等。
三、各项目点要争取按1:1的比例配套项目经费,保障项目可持续开展。
四、各项目点要根据中国计生协批准的项目经费及要求,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签订《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附件2),并于7月3日前报中国计生协。
五、各项目点要认真按照中国计生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改变活动计划和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中国计生协批准。
六、各项目点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财务有关规定使用经费,保证经费用于项目活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忌奢侈浪费,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使有限的资源最大化地用在失独人群活动上,对项目所产生的文件、影视图文资料等要及时整理、收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七、中国计生协编写了《暖心家园管理手册(试行)》(另发)供各项目点使用。各项目点要在暖心家园门口统一挂牌(具体样式见附件3),在室内墙上要装饰统一的暖心家园标识(具体样式见附件4)。
八、各项目点要全面掌握本地失独家庭基本情况和信息,为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奠定基础。
九、各项目点要以暖心家园为主阵地,本着小型化、经常化、规范化、人性化、互助化和实效性原则组织失独人群开展活动,忌搞形式、走过场,要以真情实意帮助失独人员走出家门、走进家园,参与到活动中来。
十、各地计生协可积极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参照《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管理手册(试行)》,建立具有统一标识的暖心家园,惠及更多失独家庭,逐步建成覆盖全国的暖心家园服务网。
十一、各省级计生协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点的指导和督查,帮助项目点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要注重总结交流推广项目点的成功经验,推动本地失独家庭帮扶工作共同发展。中国计生协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对项目点进行督导检查和审计。
十二、各项目点于7月15日前提交审批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委托实施协议书》,于12月10日前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表(附件5);于2021年5月30日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绩效表(附件6),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统一由省级计生协审定盖章后报送至中国计生协家庭服务部生育关怀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 2020年中国计生协项目委托实施协协议(样本)(略)
5. 2020年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进展报告表(样表)(略)
6. 2020年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项目总结报告、绩效表(样表)(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