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哀伤关怀 2026年4月29日
2026年4月8日,“哀伤主题公益十讲”迎来了第四场讲座。深圳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美国死亡教育与咨询学会认证生死学会士唐苏勤老师,详细讲解了哀伤辅导的核心原则与首次会谈的结构化流程。
唐苏勤老师长期聚焦于丧亲与哀伤、应激与创伤、数字化心理干预、生态瞬时评估与干预等领域的研究,致力于探索重大疾病、死亡、丧亲等事件给人们身心带来的影响及疗愈路径。
本次讲座围绕哀伤辅导的基本原则与首次会谈的实践方法展开,强调了在哀伤辅导中倾听、尊重个体差异、建立治疗关系的重要性,重点阐述了“在场”与“过程”的治疗关系。讲座还探讨了哀伤辅导的介入时机、开展场所的灵活性、高风险丧亲者的识别与支持,以及首次会谈的结构安排。
此外,针对常见伦理与技术问题,如回避性应对、创伤性哀伤、PTSD处理等,也进行了初步解析。
一、哀伤辅导的基础设置与核心原则
针对哀伤辅导的特殊性,唐老师在讲座中首先说明了哀伤辅导的介入时机和场所,随后强调了哀伤辅导的核心工作原则。
1、介入时机
哀伤辅导的介入需根据死亡情形、当事人意愿及机构规定灵活安排,通常建议在葬礼结束后一周左右开始。或者,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在丧亲后一个月、49天(七七)或几个月后开始。如果涉及临终关怀,可在丧失发生前进行初步接触。开展哀伤辅导的场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强调灵活性与适应性,除了传统的心理咨询室以外,哀伤辅导还可以在医院、社区活动室、丧亲者家中或通过网络视频进行。
2、核心工作原则
哀伤辅导的核心工作原则主要是多倾听少评判,为哀伤留出时间和空白,以及警惕回避性应对。具体而言,多倾听少评判指的是尊重丧亲者的节奏与表达方式,避免使用“时间会治愈一切”或“离开是解脱”等否定当事人感受的安慰语。合适的回应方式是尊重并接纳当事人真实的情绪反应。同时,要为哀伤留出时间和空白,理解哀伤的自然波动性(如周年纪念日、环境线索触发),允许沉默的发生和情绪的自然流动,避免急于推进咨询进程。此外,哀伤辅导中应警惕回避性应对。这要求哀伤辅导的实施者能够识别丧亲者酗酒、物质滥用等适应不良的应对方式,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与转介。唐老师提到,哀伤辅导的实施者实际上不仅限于专业咨询师,还包括社会工作者、医护人员、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及有丧亲经历的同路人。因此,这些核心原则不仅适用于专业人士和志愿者,还适用于同路人互助,甚至可以应用于安慰家人、朋友的过程中。
哀伤辅导的基础设置还包含伦理和咨询师胜任力的一些考虑,这部分内容在李洁老师主讲的第三场【 哀伤辅导中的伦理与胜任力】公益讲座中有详细的谈论。
唐老师在讲解首次会谈的结构化流程之前,先探讨了治疗关系的重要性。治疗关系被以往研究证实是影响治疗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哀伤辅导领域中,治疗关系主要指的是咨询师或其他哀伤辅导的实施者积极的倾听,与此同时还需要不停的察言观色,关注所有的语言和非言语的线索,一心一意地关注当事人本人。并且,对当事人的丧亲经历以及其如何理解这段丧亲经历抱有开放和好奇的态度。
对于如何理解治疗关系在治疗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唐老师借助著名的哀伤领域学者和治疗师Robert Neimeyer提出的工作框架进行了阐释。Neimeyer认为在哀伤辅导中涉及三个过程,
首先是要全身心的在当下陪着当事人,给TA提供一个安全和温暖、抱持的环境,这个过程被称作在场 (presents)。“在场”传递的信息是:“我陪着你”。然后,在提供抱持的环境下,来到了第二个过程,顺着当事人的节奏,一起慢慢梳理、消化痛苦,陪伴丧亲者去加工TA的情绪、认知、理解、意义建构,Neimeyer把这个部分叫做过程 (process) 。“过程”传递的信息是:“我陪着你一起走这条黑暗崎岖的小路”。接下来才到了第三个过程,同行路上的小工具,也就是具体的技术,比如在辅导中使用空椅子技术,给逝者写信,做一些绘画等等。综合这三个过程来看,哀伤咨询的过程就像陪伴当事人同行。首先需要表达我陪伴着你的态度,之后陪着当事人一起走过这条可能黑暗的路,此外,在同行的过程中会用到一些小工具,就像走路的时候可能需要手电筒、指南针,或在口渴时需要水等。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前两个过程有效完成的前提下,具体技术才能够发挥其作用。如果咨询师提供的是没有在场的过程,在整个咨询过程中心不在焉,那么更像是在用基本的咨询技巧操纵当事人的情感。如果咨询师提供的是没有过程的步骤,比如咨询师不顺着当事人的节奏,而是要求当事人给逝者写一封信,那么会误导咨询的方向,甚至给当事人带来抗拒和伤害。
唐老师强调,首次会谈需要避免急于使用技术,重点在于建立治疗关系与理解当事人的需求。
三、首次会谈的结构化流程
哀伤辅导的首次会谈应包括建立关系、寻求共识、探索问题、促进分享、回顾会谈和结束会谈六个阶段。另外,在首次会谈前还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

1、准备首次会谈
为自己做准备:
首先确保自己记住了当事人正确的信息。咨询师需熟记当事人的信息,如丧亲对象、丧亲原因、逝者的性别等。这些信息的准确性能够体现咨询师对当事人的关心。其次是准备好咨询所需要的信息,包括基本规则(保密性、安全性、自主性、咨询方式和转介条件)和界限(时间、时长和频率)的设置。如果哀伤辅导发生的场域是在当事人的家里、医院或者社区,咨询师还需要用非常简短的语言告诉当事人保密原则、咨询设置以及随时可以退出的自由。第三部分是咨询师自己身心状态的准备。调整自身身心状态,心理上提前思考如何与当事人工作,身体上以饱满精神面对当事人。
为当事人做准备:
提前确认并提醒当事人会谈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可通过细节的提醒(如提醒带外套、寻找安静空间)含蓄地传递关怀,打破丧亲后的社交隔离感。
2、建立关系
正式见到当事人之后,和其他类型的咨询一样,遵循社交礼仪,简单问候当事人。通过日常寒暄(如询问近况)降低当事人防御心理,逐步建立信任关系。在哀伤咨询中,可以感谢当事人准时出席,感谢有机会共同探讨这段经历。同时,第一次见到咨询师时,当事人可能会感到奇怪、尴尬或为难,咨询师可以主动觉察并回应在咨询室中出现的这些感受,同时询问其对咨询的担忧与可能存在的误解。
随后检查当事人的阻抗及来源,了解当事人对咨询是否有顾虑和担心并进行澄清。一方面,处理当事人对接受咨询的阻抗,比如“咨询如果让我感觉好了,会不会让我忘记逝者”、“谈论丧亲经历会让自己失控”等,针对这一类的担忧强调咨询的目的是调节痛苦而非消除记忆,咨询不是要改变哀伤,而是调节过于强烈的哀伤或是调节过于强烈的哀伤给丧亲者的身心带来的伤害。另一方面,处理当事人对咨询师的阻抗。比如“我要怎么相信你”,“人死不能复生,你能做些什么”,“咨询过程中会干什么,会发生什么”等。针对这种情况,可以简单介绍哀伤辅导或者心理咨询通常是如何起效的。如澄清之后,当事人仍存在怀疑,可以邀请当事人带着这些疑问一起进行咨询。
3、寻求共识
了解了当事人的顾虑和担心后,咨询就可以从社交的聊天过渡到正式的咨询内容。首先,温和地探索当事人以前的咨询经验、谈论哀伤的经验。通过对以往经验的探索,咨询师可以借鉴使用让当事人感觉舒服的回应方式,也可以有意地避免使用让当事人感觉不舒服的回应。其次,解释本次咨询的目的、结构、时长等设置。
接下来,了解当事人对这一次咨询或整个哀伤辅导的期望。询问当事人希望通过咨询达到的目标,这决定了咨询的重点是改变当事人对哀伤的看法,还是教授情绪调节技巧。当事人的期望有可能是不现实的,需要咨询师及时澄清。例如,当事人可能希望自己的哀伤反应在两三个月内就能得到明显的改善,咨询师需要稍微回应并表达这可能是不容易做到的。
最后,当事人可能对咨询师有一些好奇,咨询师可以介绍自己的专业背景、哀伤咨询经验,介绍的详细程度依据当事人的需要而定。另外,还可以介绍一些当事人想要了解的其他信息,介绍的过程可能也是一次处理阻抗的机会,当事人可能会表达对咨询师胜任力的担忧,咨询师需要在考虑伦理边界的基础上告知一些个人信息。
4、探索问题
首次咨询的重点之一是通过时间顺序来了解当事人的故事。
按照“临终-告别-葬礼-葬礼后”的时间线梳理当事人的故事,引导当事人讲述事实经过,帮助其将混乱的思绪结构化。有关“临终”时刻,简要了解逝者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为什么事情去世了。当事人在不在场,如果TA不在场的话,是谁告诉TA的,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什么反应。有关“告别”时刻,邀请当事人介绍一下是如何告别的,家乡有没有特别习俗(如,守夜)等。当事人在讲述时肯定会出现情绪和评价,但是在探索阶段,咨询师需要更多的聚焦时间线,尽量先让当事人把这个故事讲完整。对于“葬礼”时刻,邀请当事人描述葬礼的过程,特别是TA在葬礼上的见闻。评估当事人及其家人是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以及对葬礼是否满意。对于“葬礼后”时刻,可询问当事人在葬礼结束之后到现在是怎么过的,想要分享哪些很重要的时刻。这个问题同时也是基于优势视角关注当事人在寻求哀伤辅导之前的应对资源,或是否还有想替逝者实现的事情。
按照时间顺序来帮助当事人回忆经历可以帮助丧亲者面对丧亲事实,并从混乱的状态梳理到一个相对结构化的状态。同时,在探索之后,咨询师可以帮当事人画出一条丧亲故事线,这个过程可以呈现哀伤的波动,可能有轻松的时候,有回忆到甜蜜的时候,也有很痛苦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上探索的过程更适用于经历了一般性丧亲的当事人。如果丧亲经历是灾难性的,比如目睹了车祸现场,则可能会有创伤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情况,这时需要稳定化技术先行。
咨询师需了解哀伤的基本历程:丧亲首日应关注当事人的安全问题(如拒食、过度哭泣);第三天,当事人可能产生为逝者做事的意愿(如参与葬礼或扫墓);第七天,葬礼结束但可能感觉逝者仍在身边;第一个月,随着他人支持消退,丧亲者痛苦可能加剧;第1至11个月,环境线索易触发哀伤反应;周年纪念日(第12个月)痛苦达高峰;此后多年,触发反应仍存在,但频率与强度递减。若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及过多时间节点,咨询师应预判其哀伤需要更长的恢复周期与更大的处理空间。
5、促进分享
在探索阶段之后,咨询师可以基于故事线中呈现的内容,促进当事人分享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打算。在倾听当事人观点的过程中,咨询师一方面需要促进当事人情感的表达,另一方面要促进当事人分享自己与逝者的故事,包括当事人与逝者的回忆,以及逝者如何影响当事人的现在和未来。在首次咨询中,帮助当事人体验到自己的情绪感受是更重要的,给当事人带来新的觉察即可。
唐老师通过一个实例阐释了“促进分享”这个阶段的要点。例如,当事人因母亲的劝阻未能参加葬礼,并因此感到非常生气。咨询师可询问其对未出席的感受,当事人可能产生“不孝”的自我评价,背后可能隐藏着内疚、遗憾与自责等情绪。通过情绪表达,当事人可能有新的体验和觉察(如,觉察到自己不仅在生妈妈的气,也在责怪自己)。首次咨询中,达到这样的初步觉察已是重要进展。咨询师还可邀请当事人分享与逝者的正面回忆,引导其思考当下感受与逝者对未来的影响,从而将谈话由痛苦细节转向力量与希望,为首次咨询收尾。
6、回顾与总结
回顾会谈:在咨询结束前10分钟回顾本次会谈涉及的事项、本次会谈中已完成的事项以及本次会谈中未完成的事件,并确定后续会谈的任务。
总结会谈:遵循社交礼仪结束会谈,比如在线下咨询的时候把当事人送出门,线上咨询等当事人挂视频之后再结束。
在回顾和总结阶段,有两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询问。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今天在这里结束可以吗?”提前10分钟询问的意义在于如果当事人觉得不可以结束,还有5分钟的时间可以快速处理当事人的情绪。第二个问题是:“你今天离开这里之后会做些什么?”引导当事人从哀伤的回忆回归到具体生活。
四、风险评估
首次会谈除了要完成上述内容之外,还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不同的风险水平制定差异化的干预策略。

在风险评估方面,一方面是对高风险特征进行评估,重点关注死亡是不是突发性/创伤性;是不是认为死亡是“可预防”的(比如,很多经历了亲人因重大疾病去世的家属可能会觉得,要是选 A 医生不是 B 医生,死亡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或自己如果做一些什么事情,死亡就可以避免);丧亲事件是否彻底改变了丧亲者的人生;丧亲者在经历丧亲前是否有心理问题史;丧亲者是否经历多重丧失;丧亲是否带来了其他危机,如经济问题;社会支持是否匮乏;社会角色是否单一等因素。如果一个当事人出现了多种高风险特征,就需要对其进行持续的关注。
在结果评估方面,需筛查急性应激障碍(ASD)、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自杀风险及物质滥用情况,必要时优先处理创伤后应激的症状。待当事人情况稳定或自杀自伤风险降低之后,再处理哀伤议题。评估还涉及到一个方面的内容,即咨询师需要评估自己要选择哪种理论及相应的干预模式对当事人进行个案概念化,哀伤领域相关的理论可以回顾第二讲【哀伤领域相关理论及在哀伤辅导中的应用】的内容。
另外,如果当事人寻求哀伤辅导时,距离其经历的丧亲事件已经过去了6个月甚至是一年以上的时间,那么咨询师应该针对该当事人是否可能存在延长哀伤障碍进行筛查。如何进行延长哀伤障碍的筛查可以回顾第一讲【延长哀伤障碍的评估与诊断】的内容。
咨询师需根据风险评估的层级,制定不同层级的干预策略。若当事人被评估为低风险,可进行定期随访或电话关怀,不强制开展密集咨询,而是持续跟进情况。若存在高风险因素但情绪状态尚可,可开始哀伤咨询;若伴随严重症状(如考虑重度抑郁、创伤后应激障碍),需及时转介医疗资源。
Q&A
Q: 咨询师在会谈中被哀伤感染怎么办?
A:适度的情绪共鸣(如流泪)是可接受的,只要不超越当事人的情绪表达。若自身近期经历丧亲或易被触动,建议先进行自我成长或哀伤咨询。
Q:当事人害怕入睡(担心像逝者一样在睡眠中死去)怎么办?
A:先共情其恐惧,教授简单的放松技巧(如呼吸法)。若严重影响睡眠可建议药物辅助,后续待睡眠状况好转,再处理与死亡有关的认知。
Q:来访者梦到逝者,是否需要解析?
A: 首次咨询无需深入解析,只需了解梦境内容及当事人的感受。若涉及创伤性噩梦(如创伤后应激障碍的症状表现——闪回),需要优先处理恐惧情绪。
Q:来访者问“为什么我梦不到妈妈,是不是我不够爱她”?
A:通过开放式提问探索其背后的期待与感受,引导其思考,除了梦到妈妈之外,还有哪些方式可以体现爱与思念。
总的来说,哀伤辅导的首次会谈重点在于倾听以及陪伴当事人梳理丧亲故事,避免急于推进干预步骤。治疗关系是咨询起效的关键因素,首先需要通过“在场”和“过程”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而后进入到梳理丧亲事件历程、挖掘优势等内容中。此外,风险评估始终应当贯穿于会谈过程中,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的干预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