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颜辞镜推荐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

来源:中国民政 2025年01月07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1月7日发布。

意见提出,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意见部署了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强化有力有效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各方面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

改革发展的意见

(2024年12月30日)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迫切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有所养,让全体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科学预判、做好前瞻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健康促进,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目标是: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二、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一)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助、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统筹推动县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省级、市级养老机构要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增强对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的技术支持、示范引领、人才培养作用,促进区域联动。

(二)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等,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动乡镇(街道)敬老院由县级民政部门直管,探索推广委托运营,提升服务管理质效。

(三)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发挥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带动作用,采取“中心+站点”等方式,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完善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综合利用,建设“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发挥设施站点连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

三、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

(四)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完善老年人床边、身边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建设具有连续、稳定、专业服务功能的家庭养老床位,开展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积极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居家照护服务需求。加快适老住宅建设,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五)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扩大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依托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持。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大力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整合周边场地设施等资源,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能力。将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内容。探索老旧小区养老服务供给有效途径,推动完整社区建设。探索开展“养老顾问”服务,提供专业咨询、委托代办等助老项目。村(社区)“两委”要把服务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掌握辖区内老年人情况和服务需求,协助开展养老服务。补齐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短板,开展文体娱乐、社会交往等活动。加强孤寡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六)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根据服务对象和设施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调整完善供给结构。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主要收住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由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支持办法,加强收费引导管理;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实行充分竞争、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技术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加强残疾、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着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积极收住失能老年人,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服务。探索“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其他照护机构,支持有能力的养老机构收住重度残疾人。

(七)促进医养结合。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加强疾病防控。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强化整合照护,健全稳定顺畅的双向转接绿色通道,简化转诊就医程序。根据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需要,依法依规赋予相应处方权。鼓励具备相应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失能高危人群早期识别和失能预防,开展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

(八)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大力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高龄、失能、残疾等老年人探访关爱和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条件的地方可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引导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九)加强和改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预收费监管。建立健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养老社区等监管机制。健全养老服务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养老服务机构、有关管理部门及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加强老年用品质量监管。

四、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

(十)发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监督管理,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兜底性养老服务设施主要由政府依规划建设供给。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优化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加大设施建设和场地供给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有关部门按需使用。建立常住地养老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等机制,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养老服务一体化。

(十一)发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完善社会化运营机制和扶持政策落实评价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完善分类考核评价。鼓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实行委托运营的,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租期;运营方有较大投入的,租期可适当延长。鼓励外商投资国内养老服务产业并享受国民待遇。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和推广,丰富养老服务场景,释放养老消费潜力。开发旅居养老市场,因地制宜发展康养旅居等新业态,推动旅居养老目的地建设。

(十二)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构建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参与的社会支持养老服务格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基层老年人组织,发展助老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管理制度。鼓励通过设立慈善信托、社会捐赠等方式支持开展养老服务。建立老年教育协同发展机制,依托老年大学等在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老年教育,完善社会力量发展老年教育扶持措施。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深化拓展“银龄行动”,鼓励老年人按规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文明实践活动等。畅通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

五、强化有力有效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十三)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根据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需求变化,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安排。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项目配套,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确保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配建并按协议及时移交。推进县级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支持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省级政府要指导市、县依法依规解决规划调整、土地房产使用性质变更、消防改造和消防审验手续办理等问题。科学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建筑消防、防震等标准。

(十四)完善财政支持相关政策。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大对养老服务支持力度。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原则,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支持试点地区优化资源配置。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现行相关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政策,水电气热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可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费。鼓励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减免场地租金等支持。

(十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规范养老服务领域职业设置,提高养老护理职业吸引力。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转换通道,构建与技能等级相衔接的技能岗位评聘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在职业院校开展养老服务类专业公费培养试点,毕业后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合理配备社会工作者。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加大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力度,加强和规范等级认定、评价管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完善从业禁止制度。

(十六)大力发展养老金融。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信贷融资需求。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养老服务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拓展养老服务信托业务,推广包含长期护理责任、健康管理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十七)加快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发展应用。研究设立养老服务相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重点推动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人工智能等技术产品研发应用。深化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推广智能化家居和智慧健康产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安全风险预警和防范服务。完善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养老服务供需对接。统筹开展全国人口普查、抽样调查等工作,形成统一的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数据库,加强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的衔接。

六、加强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要将养老服务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类组织共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健全督促评价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尊重老年群众意愿,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木兰推荐 | 完善老龄工作机制 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旗帜》杂志

完善老龄工作机制
推进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老龄委副主任、老龄办主任,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 陆治原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2024年重阳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回信,充分肯定了老年人的价值和作用,发出鼓励老年人“老有所为”的伟大号召。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事业的高度重视,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的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牢牢把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在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的回信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入总结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第一条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要从政治上认识、推动老龄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老龄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老龄工作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凝聚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着力增进为民情怀,以爱民之心增进老年人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聚焦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政策举措,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生动诠释了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目前我国老年人总数已接近3亿,其身后是亿万家庭。我们要增强为民情怀,牢牢把握老龄事业发展“为了谁、服务谁”这一根本问题,瞄准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办成更多老年人可感可及的实事,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不断增强系统观念,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履行使命任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看,未来老年人口数量达到4亿、5亿的时间节点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时间安排高度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搞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要增强系统观念、注重战略统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工作统筹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定支撑和保障。  

2024年10月10日,浙江省“九九重阳 久久孝老”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举行。在广场游园会中,布置了爱心卡集市、适老化改造集市。  

加快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机制、实施路径、科学方法和任务要求,确保党中央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把战略实施框架构建好。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发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导向作用,加强与人口发展、健康优先发展、就业优先、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融合衔接,形成战略牵引、制度保障、政策配套、措施衔接的实施机制,进一步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建立支撑国家战略有效运行的政策框架,加快修订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等制度政策,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把老年人生活保障好。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增强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服务形态照护服务功能,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服务资源配置,统筹用好传统服务方式和信息化服务手段,提高为老服务整体效能。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不断提升老年人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健全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推动老年人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科学,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活力。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把老年人权益维护好。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涉老侵权风险防范和化解。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落实监护责任,更好保障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老年人人身财产权利。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加强科技赋能,强化老年人优待工作,逐步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治理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老年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通过以案释法弘扬爱老护老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参与体系,把老年人作用发挥好。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当前,我国刚刚进入人口中度老龄化阶段,规模庞大的低龄老年人口蕴含着丰富的人力资源潜能。要进一步发挥老年人作用,创造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和创业权益,推动释放老年人口红利。要更好发挥“银龄行动”促进“老有所为”、充分彰显老年人价值的品牌效应,进一步丰富内涵、扩大影响,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领域发挥作用,在老有所为中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创新开展全国“敬老月”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尚,使积极看待老龄社会、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成为社会共识。  

山东省荣成市围绕解决农村老人的“一餐热饭”问题,积极探索“信用管理+志愿服务+暖心食堂”模式,免费为80周岁以上农村老人每天提供至少一餐热饭。图为荣成市桃园街道西南海村暖心食堂。  

加快构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系统工程,需要通盘考虑、整体谋划、上下协同。要自觉把老龄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顺应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和满足广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增强各项改革举措整体效能,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  

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发挥职责作用。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来落实,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的闭环工作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见成效。持续优化运行机制,加快补齐制度保障、综合协调等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提高“管总”“抓统”能力,主动作为、靠前行动,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牵头的工作任务,帮助解决老龄事业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将为民办实事纳入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开展几个群众可感可及的重点项目,研究建立内部督促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要规划文件落实情况的评估检查,提升抓落实促发展的效能。  

完善工作手段,进一步强化要素支撑。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战略问题、老龄科学领域理论前沿问题、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同发展问题、老年群体关切的问题,深入开展战略、政策和实践研究,为战略实施提供有效决策参考。要以深入细致的作风持续丰富老龄工作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举措,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老龄事业发展的途径。健全老龄统计监测制度,完善涉老数据跨部门采集、利用和发布等机制,以高质量数据成果更好支撑工作落实。加强老龄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推进健全加强党对老龄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机制,推动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基层老龄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创新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基层老年人组织培育,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把老龄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抓。

木兰推荐 | 盘点2024年、2023年最新养老政策汇编

来源: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会 2024年12月13日 侵删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银发族”规模持续扩大,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在家门口安享晚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民生大事。为促进养老政策端、需求端、供给端的融合发展,收集整理了2023-2024年最新养老产业相关政策、制度,旨在为政府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投资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制度索引。

2024年养老政策

2024年,国家层面在银发经济、适老化改造、基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产业指导、资金投入、机构监管、农村养老等多个方面出台文件,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逐步落实。

NO.1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
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银发经济是向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以及为老龄阶段做准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涉及面广、产业链长、业态多元、潜力巨大。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26项举措。

解读:这是我国首个以“银发经济”命名的政策文件。该意见作为国办2024年的1号文件,提出的“银发经济”超出了以往“养老服务业”“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康养产业”的概念,包含“老年阶段的老龄经济”和“未老阶段的备老经济”两个方面,将“预备于老”的相关产业纳入银发经济范畴,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框架下进行总体考虑,产生深远影响。

NO.2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发布 | 《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4年1月,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出行服务工作。

解读:该文件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有关规定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无障碍出行提供了指引。在具体落实层面,还需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大部门之间协调推动力度,真正让残疾人、老年人实现无障碍出行。

NO.3 民政部 国家数据局 | 《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
1月23日,民政部、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通知》,明确了试点目标、主要任务、试点程序、试点总体安排、工作要求等内容,试点时间为两年。提出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地方自建养老服务系统通过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功能拓展等形成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全国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跨层级互联互通。

解读:综合来看,此次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的目的,是为加快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和养老服务行为全流程智慧监管,让医、养、康、护一体化地为老年人服务。

NO.4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 |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1月30日,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老龄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出发,以发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制度设计。

解读: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明确提出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NO.5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养老与托育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共有条目1005条,其中鼓励类352条、限制类231条、淘汰类422条。其中,老龄服务、托育服务、养老与托育服务人才培养作为鼓励类目录进行明确。

解读:在具体内容上,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养老与托育服务”列入鼓励类之后,增加了“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社会保障、养老公共管理、老年社会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托育服务”等方面,还特别突出了人才培养,可以看到在经过多年发展后新的产业导向,这对优化企业投资结构提供指引。

NO.6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
2024年2月23日,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强调要聚焦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不便问题。《意见》提出六大任务:一是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食、住、行、游、购、娱、医”等场景银行卡支付需求。二是坚持现金兜底定位,持续优化现金使用环境,不断提升外币兑换和现金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四是规模以上的大型商圈、旅游景区、文娱场所、酒店住宿等重点场所必须支持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样化支付方式。五是优化开户服务流程,合理实施账户分类分级管理。六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

解读:《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作出制度性安排,为便利老年人生活需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支撑。

NO.7 人社部、国家医保局 | 发布我国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
2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新颁布的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明确,年满16周岁、对长期照护工作感兴趣均可申报,无性别和学历要求。同时,相关职业均可通过规范培训合格后申报相应等级长期照护师的职业认定。

解读:这是我国首个长期照护师国家职业标准,对长期照护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培训要求、职业道德等进行规范。养老服务作为生活性服务业,需要有专业的人才队伍才能促进其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而长期照护是养老服务的核心,此次推出长期照护师,增加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属性,有助于增加社会对这一职业的专业认同。当然,除了职业标准之外,还有培训落实、职业体系设置等系列工作要做。

NO.8 国家发改委 | 修订印发包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在内的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规定,修订了社会领域5个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管理办法。

解读: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明确主要支持方向包括三个方面:1.公办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3.产粮大县养老托育项目。

NO.9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 |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
4月23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解读:要点内容包括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产、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以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NO.10 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 |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
5月8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我国农村老龄化的形势,提出将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村庄规划;做实乡镇医疗机构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机制;村民可利用自有住宅或租赁场地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运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解读: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了总体性、系统性部署,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政策引导,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养老政策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1.《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
2.《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4.《关于公布2022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推荐书目的通知》
5.《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民政部
6.《关于开展2023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7.《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8.关于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工作的通知
9.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0.《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对外发布
11.《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
12.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13.《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14.《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
15.关于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16.关于发布《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的公告
17.《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年版)》政策解读
18. 2022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
19.《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协同做好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20.《关于公布2022年全国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扶持作品的通知》
21.《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2.《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3.《关于推广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
24.《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25.《关于开展老年痴呆防治促进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26.《关于开展老年医学发展征文活动的函》
27.《关于公布2022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推荐书目的通知》
28.《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9.《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30.《关于印发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31.《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解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32.《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
33.《关于支持和引导家政服务业员工制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
34.关于印发《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的通知
35.《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36.《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37.《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2年版)》
38.《关于开展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遴选及2017-2019年(前三批)试点示范复核工作的通知》
39.《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40.《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41.关于公布2023年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和2017—2019年(前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通过复核名单的通告

财政部
42.《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43.《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44.《关于印发2023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
45.《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46.《关于开展老年旅游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47.《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48.《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49.《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50.《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51.《关于印发养老保险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
52.《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的通知》

国家医保局
53.《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54.《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药监局
55.《关于发布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公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56.《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57.《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
58.《关于下达适老化改造推荐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

木兰推荐 | 京津冀协同发展下如何实现“跨城养老”“智慧养老”

来源:北京老龄 2024年12月23日  侵删
2024年12月20日,由中国老龄产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指导,新京智库和三河市康养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研讨会”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举办。在主题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养老协同模式创新”的圆桌论坛上,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科技委主任王永春,北京市通州区闻竹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副校长张艳秋,小橙集团运营负责人李宏宇,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总经理刘培宗等嘉宾围绕主题进行了讨论。
“95%用户是跨城养老的京籍老人”
刘培宗介绍,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是燕达国际健康城五大板块之一,从事养老服务,到现在已经运营14年,是第一批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试点单位。“经过不断发展,目前已经有7000余位老人在燕达入住,而且95%都是跨城养老的京籍老人。”在刘培宗看来,京津冀养老协同发展,政策支撑是保证,情怀追求是动力,顶层设计是根基,医养结合是关键,服务质量是核心,创新发展是未来。“没有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就没有北京优质资源与燕达的深度融合,也就没有北京医保在燕达的互联互通,更不可能实现北京养老补贴在燕达的落地。当然,也就没有燕达的今天。所以我强调政策支撑是保证,我们享受到的红利就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战略,使我们把不可能变为可能。”
“结合围绕国家的养老政策,依据马斯洛需求理论,我们构建了七大服务体系,包括健康保健、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营养膳食、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和综合保障服务。再具化为260项服务内容。我们对这260项服务内容进行标准化,并制定了我们自己的质量评价指标,通过内部的管理,落地260项服务,最后实现老有所享,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刘培宗说。
大数据可监督到老人是否受到虐待
李宏宇介绍,小橙集团是科技型的养老服务产业,以数智化的养老服务平台为依托,托起养老服务产品和养老服务,向前端输送整体的养老服务产品。“小橙进入到养老行业还是属于比较年轻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扶持下,我们企业经历了数智化的转型,以天津为立足点,扩展到京津冀各个城市,包括北京、石家庄、沧州、廊坊。现在在整个京津冀已注册了40多家子公司,35个服务站点。我们有医疗级的护理站,还有社区的服务网点,康复租赁网点等等。”
李宏宇表示,小橙对护理人员实行数字化的管理。通过自建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从培训端开始,从护理员的面试及标准化的管理,到最后客户的反馈,实现线上流程一体化的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强调的是如何把养老服务的非标准化变成标准化。此外,通过线上的手段,可以保证服务过程中的品质和实际交付的合规性。”
“比如说我们通过智能的养老设备,通过大数据的模型分析,就可以知道护理员此刻有没有输出服务,有没有在提供服务,我们给护理员配备的手机可以实现整个过程的监控。有没有虐待老人,有没有交付我们禁止的服务项目?这些都可以通过线上进行管理。经过长时间的数据沉淀,我们能知道在整个服务过程中哪里是服务痛点,对这类客户我们应该关注哪些服务需求。”李宏宇说。
养老职业技能培训要跑在市场前面
“我们发起这个学校的初衷,是希望在养老行业里给大家输出和培训更专业的服务人员。传统的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是保姆形式,如何让这些人更具有专业化,如何能够让人的专业化提升,给客户带来好的感受,让客户感到舒服,让他觉得付出的和得到的是匹配的。”张艳秋如此介绍办学初衷。近年出现的“6060”老龄群体(指上世纪60年代出生,当前60多岁的群体)引起与会嘉宾关注。“新生代”老年人普遍知识水平更高,积累的财富水平也更高。对此,张艳秋表示,培训学校的课程也出现新的变化,除了参照国标体系以外,会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家政服务公司输出人员,根据他们的需求定制化课程。“一些客户集中在高端社区,他们的素质也比较高,我们会提供基础的书画技能,在简单的家务之外提供文娱、茶艺、棋艺等附加的课程。不但做家务,还可以给你泡茶,喜欢写字我这里有,喜欢书画我们也可以交流。”
当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加深加快,但很多地方的养老服务相对滞后。对此, 张艳秋认为,养老职业技能培训要走在前端,不是跟着市场走,而是要跑在市场的前面。“今年我们学校出了几个人专门去做市场调研 ,就是为了准备下一步新的工种和技能的培训。我们要了解市场真的需求在哪。”王永春认为,针对现在的消费群体不同的需求,对专业人才的技能要求上也应有新的标准。“60年代”的老龄群体进入到60岁以后,他们的财富规划,他们的健康管理,都有需求,这个需求怎么引导和满足,需要养老培训机构在专业设置上更多考虑。他介绍,当前,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布局,比如关注到了一些新的职业。

预计未来三到五年AI照护会有突破
当前,人工智能在快速发展,养老服务也在逐渐面临智能化的发展。在刘培宗看来,人工智能是燕达下一步规划的方向,包括智慧化办公、智慧健康、智慧医疗、智慧康复、智慧餐饮、智慧文娱,这些方面都有布局,做了一个三到五年的规划。“现在护理员的人力成本这么高,如何通过AI照护提高服务品质,降低服务成本,这是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刘培宗也表示,现在从国际和国内AI发展看,AI照护还不成熟,预计未来三到五年,AI照护会有新的突破。
李宏宇介绍,小橙刚刚对整个企业的定位进行了重新规划,重点定位在AI数字化发展板块,为养老事业赋能。“我们通过数字化的康养平台,把目前能够实现AI的服务方式,通过AI生成。有很多居家老人,如果以传统的方式来人工评估,量太大,效能太低,导致成本很高。我们通过大数据的沉淀,通过AI智能的数据分析、评估,给每个老人生成精准的服务计划,可指导我们的护理服务。”
“通过智能化的设备,可检测老人的生命体征状况,例如一旦发生坠床,会实现后台人工报警,就省去了靠肉眼监测老人的生命体征的状况,可有效保证老人的生命周期内的安全问题。”李宏宇说。张艳秋表示,AI飞速发展,大家抱团取暖很重要。养老行业的专业化、细分化是值得思考的方向。“大家专注于养老,但是养老涵盖的范围太大了,我们可不可以把养老这个事情打碎,更专业,更细分,比如说我就是做人才的培养,你就是做机构的,或者做产业的,让大家更具有专业化,更具有细分化,这样才能够促进整个行业的高速发展。”

在张艳秋看来,养老行业更细分、更垂直,可以为客户提供更精准的服务。“现在养老行业同质化比较严重,差异化较少,因此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服务需求,这也是现在为什么有这么多需求,市场也有,但是没有办法匹配的原因。更细分、更专业化,才能更多提供差异化、精准化的服务。”

在王永春看来,科技的发展,空间是无限大,可以为养老服务打开新的想象空间。养老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其创新成果要实现孵化成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离不开标准化。在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体系里,建议建立一些区域性的标准。

“产品标准化,一个是技术标准,一个是服务标准,这两个标准依赖于服务模式,因为没有服务模式就没有市场需求,就生存不下去,这个模式离不开区域政策的支持。在政策的支持下,把创新成果变成产业发展的成果,这是我们作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向。”王永春说。

木兰推荐 | 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黑龙江民政 2024年12月12日

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
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做好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4〕401号)及《黑龙江省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规〔2024〕2号)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结合我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购置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浴安全、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对其购置产品进行补贴,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补贴对象

黑龙江省内未享受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黑龙江省户籍且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普通老年人。

三、补贴原则

(一)分类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以户为单位,每户只享受一次补贴。普通老年人只享受一次补贴。

(二)需求导向。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购置什么,不硬性摊派。

(三)先购先补。根据购买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

《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产品补贴指导目录》内的居家适老化产品享受补贴,同一产品限购一件(套),超出目录范围和数量的不予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按照购置总价100%进行补贴;普通老年人按照购置总价的50%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是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分散供养优抚对象三类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以及各市地认定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上报。

五、补贴流程

(一)资格申请。通过黑龙江省家装厨卫“焕新”服务平台(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入“龙民康”智慧康养服务平台申请购置资格,并提交上传相关信息和佐证(老年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照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承诺书等),可由老年人子女、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填报申请。各级民政部门要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对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补贴政策的知晓度。

(二)审核确认。“龙民康”智慧康养服务平台就老年人户籍、年龄、身份进行数据比对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确认。

(三)产品购置。符合补贴资格的老年人通过“龙民康”智慧康养服务平台,自主选择供货商,购置《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产品补贴指导目录》范围内的物品,按照补贴标准享受立减优惠。个人支付部分使用“云闪付”APP进行结算。

(四)资金拨付。个人支付部分由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进行分账结算。政府补贴部分由省民政厅负责拨付。如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应及时发布政策结束公告;如到期未用完,回收中央和省级资金。

五、附则

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补贴工作由黑龙江省民政厅会同各市(地)民政局具体实施。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及时修订。

附件:

1、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产品指导目录

2、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下载及登录方式

木兰推荐 | 上海:超过百家养老机构推出入住体验优惠活动试住养老院后,老人们的真实感受如何

来源:中国老龄 2024年11月14日 侵删

万宏悦馨第一养老院的老人在观赏窗外风景。王海燕 摄

“我原来觉得居家养老最自由,但这次试住体验改变了我对养老院的固有偏见。”

“女儿最初是反对我住进养老院的,担心别人说她不孝,但看到我住得挺舒心,也慢慢转变了观念。”

今年10月全国第15个“敬老月”期间,上海超过百家养老机构推出入住体验优惠活动,通过采用短住优惠甚至免费体验、入住减免、服务项目折扣等方式推出多种套餐,让老人们体验了一把养老院的生活。

这些老人试住下来的感受如何、后续有没有签约?记者日前采访了普陀、杨浦、长宁等区多家养老机构以及试住老人。

看见护理的“专业性”

“在家养老虽然自由一些,但毕竟不如养老院里护理人员来得专业。”短暂的试住体验,让不少老人看见养老院的“专业性”。

78岁的老人倪成兵,退休前是远洋捕捞加工船上的一名海员。在大洋上漂泊半生,他早已习惯了独居生活。子女各自成家、老伴去世后,他仍一丝不苟地每日买菜做饭、洗衣叠被,将独居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直到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打乱了他的节奏。手术后,由于腿根处的伤口尚未愈合,他需要长期卧床。

10月31日,他经人介绍,住进了位于普陀区的城怡养护院。他选择的是2人间,试住价格是298元/天。这是倪成兵人生中第一次失去自理能力,与20多年来形成的生活模式“脱轨”,让他变得有些敏感。

他暗暗观察,当看到护理员总是和声细语、微笑服务不同程度的失能老人时,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养老院就像幼儿园,护理员对待老人就像对待‘老小孩’。”被尊重、被爱护的感受打消了他的疑虑,也让他的生活暂时驶入了另一条轨道。

“每天早上5点,夜班的护理员查房后下班;6点,早班的护理员查房后给老人擦身、洗脸、换衣,并清洁、消毒房间;6点50分开饭,护理员将早餐送进房间,并视需要为老人喂饭。”倪成兵说,在家里什么都得自己做,有时候累了就不会那么讲究,甚至有点邋遢;而在养老院,护理员的护理规律而专业,让他每天都干净清爽,没有“老年味”。入住不久,他就开玩笑说:“本来我是一个勤快的人,现在成了贪图享受的人,反差太大了。”

严谨的服务流程之外,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也让倪成兵印象深刻。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有内科、全科、中医科、康复科4个科室,配备专职医生、护士和康复师,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手术后,他的两侧腿根处留下了伤口。由于伤口位置极易感染,需要频繁检查并换药。每次他的伤口出血,护理员和医护人员会随时出现,帮他清理伤口并换药,有时甚至一天换三次药。让老人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天半夜他的伤口出血,凌晨4点值班的护理员喊来医护人员帮他换药。

倪成兵说,虽然暂时不打算签约长住,但这次试住让他对养老院的认识发生了极大改观。“等到再老一些,我愿意回到这里享受人生。”

像是来到了“大家庭”

陈秀清今年90岁,戴一副眼镜,穿着得体、气质淡雅。她智能手机用得丝滑,是个很独立的老太太。

“我居家养老完全没有问题,可是一个人住终究不方便呀。”陈秀清的老伴几年前过世,子女不在身边。目前她身体总体健康,但也开始为进一步的养老做打算。这一年,陈秀清考察了沪上好多家养老院,总觉得差了点什么。最后,她选择到家附近的延吉街道养老院试住一段时间。

这家位于控江路600号的养老院与居民区毗邻,绿树掩映,花园里的凉亭是院内老人们休闲晒太阳的好去处。院里共有209张养老床位,目前入住率几乎100%。

10月28日,陈秀清开始试住养老院。她观察得很仔细,“我会看护工是怎么照顾老人吃药、怎么帮老人换尿布的。他们手势专业、动作娴熟,时间掐得也准”。

在她所考察的养老院里,延吉街道养老院不是最新、最大的,装修设施也有点老旧,但她觉得这里的特色是“温馨”。养老院的老上海腔调很浓,每个楼层都有老上海元素,老人们见之有一种家的味道。最让陈秀清放心的,是这里老人的状态。“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像到了一个‘大家庭’。你看,这里的老人精气神都不错,能看出他们的幸福指数挺高的。”住了没几天,陈秀清和这里的老人已打得火热。

97岁的朱珠珠入住一年,“在家可能一个月洗一次澡,在这里想洗澡就能洗,不用担心打滑摔倒。在家吃饭单一得很,中午烧好饭,吃一半留一半,晚上热一热再吃。你到了这里每天都会换花头,中饭两荤两素、晚餐一荤两素,都不重样,在家可吃不到这么丰富。”

96岁的王素兰在这里住了8年,性格开朗。“老姐妹住在一起开心,我在家里是不动的,但在这里也扭起了秧歌。老了,皮厚得不得了,哈哈哈。”

95岁的潘文玉刚到这家养老院时,患有脑梗,血压一度飙到260,脑子也不好使,总是记不住东西,亲属来看她塞给她钱,她顺手放在凳子坐垫下,但转眼就忘记了。王素兰看见了提醒她:“这是不是你的钱?可要放好啊!”潘文玉摆摆手:“这钱不是我的呀!”“难道是我的吗?”王素兰撇撇嘴。

这样健忘的潘文玉在护理员的精心护理下,状态一天天好起来,血压降下来了,记忆力也提升了。“我脑子现在可清爽了,从吃到穿,样样好,不会再有忘记钞票放在哪里的事发生了。”潘文玉笑道。

三个“95后”老人在养老院里过得有滋有味,常常结伴锻炼身体,互相提醒、互相关心,陈秀清看到她们有说有笑,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我感到这里很有人情味,从院长到护工都没有架子,远远看到我就招手,热情打招呼。”陈秀清对养老院的氛围很满意,相比高大上的养老设备,她更在意的是人,“我发现这里老人的手指甲剪得都很干净,院方巡查的时候,对卧床很久的老人,会把被子掀开,闻闻有没有味道,看到这些,我就放心了。”陈秀清告诉记者,她已经和延吉街道养老院签好了合同,等家里收拾好,就正式搬进来住。

固有观念发生了转变

试住养老院,让一些老人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观念转变。

8月12日,79岁的老人韦银娣住进养老院。住进养老院前,独居在家的她总认为“自己能行”。退休后,她每日买菜做饭、出门锻炼,甚至有时约起几位“老姐妹”到市郊和周边短途旅行。

虽然不愿承认,她还是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正慢慢不复从前,比如开始受到一些慢性呼吸病的侵扰。两年前,一次意外的呼吸困难给她的生活敲响了警钟。当时,她白天已有轻度不适,但没在意,想不到晚上发展成呼吸困难,“喘不上气,难受得不行”。幸运的是,她及时拨通了女儿的电话,当晚被送入急诊病房。

这场意外,让老人“自己能行”的坚持慢慢松动。老人只有一个独生女儿,已成家,工作又忙,无法24小时陪在老人身边。自己的健康情况,成了女儿最大的担忧。母女间坦诚地交流过后,老人同意试住养老院。在老人看来,自己身体依旧“能行”,但养老院有护理员24小时陪护,更能“让子女安心”。

“我儿子最初反对我住养老院,是我自己坚持要来的。”王素兰曾经有过照顾两位老人的经历,深知个中甘苦,“我跟孩子们说,不是你们不孝顺,是我自己要住养老院,我不想太麻烦你们”。住了一段时间后,儿子来探口风,“妈妈如果后悔,我们就接你回家”。王素兰不为所动,养老院的精心护理让她感到松弛,没有对儿女的“内疚感”。“我习惯这里的生活了,不走了。”即便逢年过节,她也就是跟着儿子一家一起出去吃顿年夜饭。

在部分老人的观念里多少有一道坎:“住养老院”意味着“子女不孝”,由子女来照护父母,更贴心周全。然而,随着社会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质量和标准,专门机构能为老人提供更专业、更高水平的养老服务。在许多方面,专职护理员的照护水平远超子女“兼职”护理员。

住养老院,也不意味着子女不再关心、爱护老人。韦银娣说,试住养老院后发现,自己只是更换到了生活质量更高的住所。女儿仍每周末会来探望。

为了让子女放心养老院里的父母,不少养老院运用科技来拉近他们的距离。城怡养护院是一家智慧养老院,房间内安装了紧急呼叫、监测预警、跌倒报警等系列智能设备,并将数据共享给老人的子女。比如,每张老人的床下,都有一条睡眠监测带,实时监控老人的睡眠情况。“女儿虽然不能24小时陪在身边,但点开手机就能看到我的实时数据。”韦银娣说,“老人安心,子女放心。”

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子女不会主动告诉老人住进养老院的具体花销。试住养老院时,许多老人不舍得给自己花钱,不愿住进养老院。但子女总对他们说:你只管享受,费用的事你不要考虑。

这也让部分老人观念转变:住养老院不意味着“子女不孝”,而更意味着“子女尽心”。试住满30天后,韦银娣觉得在养老院住得放心、儿女安心,就与机构签订了为期一年的长住合同。

“我是比较挑剔的,要选安静一点的养老院,不能太吵。”87岁的王丽啼此前看了很多家养老院,总不太满意,最后选中了杨浦区和禾和养老院,试住了2周。

“这里环境很好,还有一个小花园,我挺满意。”王丽啼选择的是二楼的一个单间,价格是每月1万元出头。养老院离她儿子家也近,“我有两个儿子,都退休了,他们离得近,也方便来探望”。

王丽啼喜静,但也喜欢人多的闹猛,“一个人住毕竟闷了点”。和禾和养老院副院长杨庆娣夸她是一位很热心的老人,喜欢交朋友,也乐意助人,手机玩得特别溜,会帮其他老人下单采购东西。“下个月我就正式入住了,这里真不错。”王丽啼对即将到来的新生活感到兴奋。

选择养老院,试住老人最在意的是什么?记者采访一圈后发现,医护水平是老人比较在意的元素。大多数老人因为在家得不到专业的护理而产生“刚需”,而养老院提供了相对方便的就医和康复条件。

杨庆娣说,和禾和的特色就是医养结合,内设康复、检验、中医、全科等科室,和附近的长海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立了绿色通道。“老人平日吃药、输液,不用去医院排队了,我们有代配药等服务,每个礼拜我们会请一位老中医来为大家把脉,给老人做健康调理。”

“对于每一位老人,我们都有一个具体的康复治疗方案。”延吉街道养老院院长章惠德说,院里配备有专业的护理人才,能够为不同老人提供精细化的照护服务。养老院年纪最大的是103岁的老太太、102岁的老先生,“有位老人刚送进来时,身体很僵硬,只能卧在床上,家属都不抱希望了。但没想到,老人在我们这里住了五六年,家属每次来探望都说,老人身上干干净净,没有什么味”。

除了就医条件,老人在意的是护理员的护理水平。王素兰讲起一件事:“今年3月底,板凳往前一冲,我一不小心摔出去了,扭到了腿。护工把我送到医院治疗,看到我打着石膏,她不停地问我疼不疼,哭得比我还凶,比我儿子还急。其实是我自己闯的祸,我很内疚。护工和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难得他们这么细心照顾我们,剪指甲、洗脚、把尿、更衣,真是无微不至。”

记者发现,通常护理水平高的养老院,老人们都爱美。延吉街道养老院几位90后老人都很注重穿衣打扮。92岁的俞金娣头发雪白,但烫了个细碎小卷,她戴珍珠耳环,一条玫瑰色丝巾系得考究,手上红色戒指亮闪闪的,记者夸她时髦,她笑呵呵地说:“现在戴的是假的,真的给女儿了,但我也要美一下,老来俏嘛。”

一个好的养老院,是会口口相传的。“先是我的爱人住进养老院,他就不肯出来了,然后是我进了这家养老院,现在我女儿、我的邻居也住进来了。”俞金娣说。

目前,上海超百家养老院正集中开展试住服务。上海城怡养护院院长张振韵说,更灵活的试住服务,一方面满足了老人刚需。“老人需要长期不间断的照护,但难免会遇到短暂的空窗时期,养老院的短期试住,为这部分群体解决了刚需难题。”

另一方面,试住服务让对养老院不了解的老人亲身体验、真切认识养老院的服务。从今年重阳节以来,城怡养护院试住的15位老人均认可机构服务,已全部签订了长住合同。“试住活动有效对接了机构供给与老人需求,今后我们还会继续开展。”张振韵说。

木兰推荐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来源: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内容逐步拓展,公平性、可及性持续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由国家直接提供或者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内容、标准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工作原则

——基础性原则。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普惠性原则。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大致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共担性原则。在赡养人、扶养人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基础上,通过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作用、引导社会互助共济等方式,帮助困难家庭分担供养、照料方面的负担。

——系统性原则。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强化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见附件)。《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的对象、项目、内容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动态调整,由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提出修订意见,按程序报批后以部门名义印发实施。省级政府应当对照《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及清单,明确具体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其清单应当包含《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定完善全国统一的评估标准,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细化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的制度安排,逐步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推动在残疾老年人身份识别、待遇享受、服务递送、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探访关爱服务。依托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养老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便民养老服务。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给予支持。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直接提供服务相结合,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具备条件的地方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慈善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基本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

(四)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含光荣院)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环境条件等因素,分级编制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的整体方案,合理确定设施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各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通过补建等方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投入资源或者出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用于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研究制定推进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强化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有效运转。到2025年确保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优惠服务。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能力,强化国有经济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

(五)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按规定统筹养老服务资源。支持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依托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优先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鼓励开展无障碍环境认证,提升无障碍环境服务水平。以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为重点,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特困供养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引导社会化专业机构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鼓励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养老品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作。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降低老年人应用数字技术的难度,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信息、服务保障信息统一归集、互认和开放共享。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管。省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民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绩效评估。各地要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发挥标准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做好基本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要凝聚社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木兰推荐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网站2024-11-14 侵删

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

宁民规发〔2024〕4号

各市、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党办〔2022〕93号)及国家和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现就建立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养老服务补贴

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给具有宁夏户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

(一)补贴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2.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 补贴标准。

轻度失能老年人100元/人·月,中度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月,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200元/人·月。

  • 补贴使用范围。

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入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支出。

二、护理补贴

护理补贴发放给具有宁夏户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

(一)补贴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中度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月,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200元/人·月。

(三)补贴使用范围。护理补贴用于支付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的部分基础护理费,以及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和社区专业康复护理等服务费用。

三、补贴方式

养老服务和护理补贴原则以提供服务形式落实,坚持“先服务后补贴”,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的,其补贴可由当地民政部门支付给相应的养老机构;居家或在社区接受服务的,可支付给经当地民政部门征选的服务供应商(经营或业务范围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服务覆盖不到的地区,可通过“一卡通”直接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四、相关政策衔接

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不计入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算。

(一)与特困供养政策的衔接。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政策。

(二)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衔接。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的残疾老年人可叠加享受。

(三)与高龄津贴政策的衔接。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

(四)与失能照护政策的衔接。已建立失能老年人服务或护理补贴政策的市、县(区),可在“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进行补差。已享受中央及各级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等同类政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同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

五、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填写申请表,并由受理机构进行身份核对。凡是能够通过部门协作获取的信息,不再向老年人索要。

(二)初审和评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协同县级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老年能力及需求综合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由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实施。

(三)审核审批。补贴申请人能力评估结果应在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初审意见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决定意见,反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动态调整。县级民政部门应对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资格复核采取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方式实时进行;能力评估复核采取补贴对象主动申报和民政部门定期核查相结合方式,情况发生变化的次月起进行调整或停止享受补贴。

六、资金保障

“两项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自治区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重要举措,是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制度落实工作,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形成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协作机制,协同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基层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解读好补贴制度,使老年人及其家属充分了解政策内容、申领流程和实施规范,保证满足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享受到相应养老服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市、县(区)民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健全服务和补贴发放台账。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民政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管理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滞留和挪用,不得向补贴对象收取任何管理费用。相关部门和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木兰推荐 | 全国各地养老信息一周动态(11月9日-15日)

整理汇编:木兰 来源:中国民政 侵删

◆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省基本形成业态丰富、布局合理、优势彰显的康养产业体系。提出建设400家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培育100个康养制造专精特新企业,打造100个星级康养村、疗愈村,支持创新成果在康养场景率先应用等要求。

◆ 吉林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不再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不再办理《老年优待证》,以身份证作为享受老年优待服务的合法有效证件。此举旨在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进一步杜绝群众身边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

◆ 山东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济南市市中区等26个县(市、区)为全省“五床联动”试点地区。“五床联动”指养老的“两张床”(养老机构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和医疗的“三张床”(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安宁疗护病床)之间服务转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联动模式。

◆ 河北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的收取、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在预付费收取方面,办法规定,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 长三角养老机构老年社会工作交流研讨会举行。会上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安徽省的代表分别分享了各自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实例、做法和观点,共同探讨老年社会工作的现状与未来,养老服务中社工实务的生动案例和有效方法。此次研讨会促进了学术界、实务界、产业界的交流合作,推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为长三角一体化贡献养老服务力量。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15条措施,持续拓展自治区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管理服务水平,着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 10月25日,第二届京津冀养老服务资源交流对接会暨康养消费宣传推介活动在天津举办。会上,参会代表围绕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发展异地康养、全力构建“跨城养老”服务体系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同时,发布了“京津冀AI养老顾问”小程序,为老年人居家照护提供便捷、高效、个性化的智能支持。

木兰推荐|民政部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来源:中国民政 2024年11月08日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民政部、商务部、中央网信办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有效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若干措施》指出,在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方面,要求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推进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持续推动助餐、助浴、助医、助洁、助行、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支持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支持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品质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组建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老年人消费品下乡。
       在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方面,要求不断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开发“养老服务电子地图”;持续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有效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鼓励平台企业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
       在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方面,要求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稳步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推进养老服务设备更新,深化老年用品推广应用,持续发布老年用品推广目录;开展适老化改造,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抓紧制定出台一批适老化产品生产制造、安装、服务标准。
       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方面,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严格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质效;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建设,实施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和职业资格评价;壮大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培育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
       在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方面,要求提升安全管理保障水平,加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严厉查处欺老虐老行为,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识骗防骗集中宣传活动;高效处理养老服务消费纠纷,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加强养老服务标准支撑消费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认证体系。

  《若干措施》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确保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措施落地生效。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列入重要民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在推动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商务厅(局、委)、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医保局、邮政局、中医药局、消防救援局,各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商务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邮政局、消防救援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商务部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邮政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0月31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挖掘养老服务消费潜力,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

(一)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聚焦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全面推进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持续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各地要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具备资质的各类经营主体参与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各地制定扶持措施,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支持流动助浴车等相关助浴服务产品研发应用;建立智能化信息化助医服务系统,培育专业助医组织和队伍,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取号、就医陪同、代取药品、代办缴费等助医服务;支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洁、助行、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引导家政企业开发适合居家养老的新服务品类,研发数字化平台,提高服务覆盖面。(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丰富拓展社区养老服务。聚焦老年人“家门口”养老需求,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畅通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渠道,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消费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认知障碍社区照护服务。支持设立社区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提供展示、科普、评估、配置、租售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推广“养老顾问”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委托代办、资源链接等服务,参与制定个性化照护服务计划与方案。统筹利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提供就近就便、优惠优质的社区养老服务。(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聚焦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落实养老机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护理型床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针对认知障碍老年人特殊需求,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完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支持政策,推动地方加强资源整合,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能力。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机制,引导公建民营等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品质养老机构,依规建设老年公寓、养老社区。(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支持组建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有条件的村在履行民主程序的基础上,可按规定将集体经营收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盘活闲置农房,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营能持续的养老服务。各地要合理安排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转经费。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老年人消费品下乡,鼓励对标记为老年用品的邮件快件提供适老化配送服务。(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

(五)创新“智慧+”养老新场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智慧养老院”,配置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远程保障、活动预警等智能化设备。支持发展社区“虚拟养老院”,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开发“养老服务电子地图”等应用程序,便利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深化电视操作复杂治理,提升老年人看电视体验,扩大重温经典频道覆盖范围,提供适老化电视大屏内容,积极开展“智慧广电+养老服务”,通过有线电视、5G等方式,开发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养老服务消费场景。引导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养老)和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聚焦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创新开发智慧养老新技术新产品。(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广电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行业+”养老新业态。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形成多形态新型消费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内设养老服务部门、成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将养老照护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发挥互联网医院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医疗床位、养老床位服务联动,推动形成整合照护服务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与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等健康服务协同发展,持续推进“健康消费引领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制定旅居养老地方、团体标准,发布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推荐目录,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产品和线路。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支持各地推动落实老年人优待“同城同待遇”,探索老年人异地养老模式。支持引导在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发布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推广“五禽戏”、“八段锦”等传统保健体育运动。鼓励各地以老年大学为依托,开展线上线下文娱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拓宽“平台+”养老新渠道。鼓励平台企业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建立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市场交易平台,提升养老服务的普惠化、便捷化、个性化水平。引导网络电商平台、购物应用程序等平台企业提供适老化服务,增强老年人等群体享受智能化产品和服务的便捷性。持续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支持经营主体在重阳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举办养老服务和老年用品主题促消费活动。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养老服务消费促进月”,鼓励企业发放购物优惠券、降价促销,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引领作用,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区,支持相关机构举办产业对接活动。支持各地依规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举办各类养老服务领域博览会、展销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
(八)增加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社会力量投入等多渠道资金作用,稳步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等城市更新工作,同步推进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持续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推进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实现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数字化发展。(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支持存量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鼓励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前形成项目运行方案,明确服务对象、内容、价格、运营模式等,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可持续运行和良性发展。对运营困难、入住率低的公办养老机构,可采取公建民营等方式,引入专业力量提升管理运营水平。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养老服务设备更新。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需要对养老服务机构护理类、辅助洗浴类、康复训练类、消防安全类等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民政部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化老年用品推广应用。持续发布老年用品推广目录。推动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功能补偿与增强设备、老年益智产品、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老年用品行业发展。支持老年人生命体征非接触式监测、基于脑机融合的智慧康复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突破。鼓励研发适合老年人咀嚼吞咽和营养健康需求的特殊食品。支持在老年用品领域培育国家技术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发展老年用品维修、检测企业或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培育老年用品科技研发、展示体验、贸易集散、电子商务服务等产业集群。鼓励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设立线下老年用品展示、售卖专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适老化改造。支持地方将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重点支持范围,对高龄老年人居家环境开展适老化改造评估工作,建设适老化改造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引导更多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推行无障碍环境认证。在城市公共区域加装老年人休息椅。健全老年人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发展适老公共交通,鼓励各地加快推广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配置适量的无障碍出租汽车,支持主要网约车平台企业优化完善“一键叫车”服务功能。鼓励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推动金融服务终端适老化改造,保留现金、存折等传统服务方式。抓紧制定出台一批适老化产品生产制造、安装、服务标准。(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

(十三)提升老年人消费意愿。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支持理财公司发行养老理财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适应不同年龄段和风险偏好的老年人群需求。鼓励保险公司合理设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等产品,科学厘定费率。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民政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严格落实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提升金融支持养老服务质效,鼓励支持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老年用品租赁、适老化改造等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养老设施纳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行范围。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服务职业体系建设,动态更新职业分类目录,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新职业新工种开发。实施养老护理员能力提升行动,支持大规模培养养老护理员。支持各地培育遴选一批社会化评价机构,全面规范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水平方面的指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布养老护理员工资价位信息。养老护理员相关待遇政策要有效覆盖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养老护理员。支持引导家政服务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参加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标准建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工作,支持开发养老服务相关新职业标准。支持养老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和职业资格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壮大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支持各地培育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推动形成若干高品质养老服务品牌。加强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领域布局,引导具有主业优势的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行业,对接收经济困难等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应参照公办养老机构予以补助。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地区开展跨区域养老试点探索。支持养老服务龙头企业依托“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走出去,开拓国际养老服务市场,推广中国养老服务技术和产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

(十七)提升安全管理保障水平。实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入住机构老年人人身安全保障,严厉查处欺老虐老行为。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深查细改服务质量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养老机构按规定对有偿服务进行明码标价。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开展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识骗防骗集中宣传活动,提升识骗能力。(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高效处理养老服务消费纠纷。畅通养老服务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支持实行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向投诉老年人反馈核实及处置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养老服务消费纠纷快速调处和先行赔付机制,高效便捷开展纠纷调处。探索建立老年用品和服务消费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要考虑因素。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政策落地实施。(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养老服务标准支撑消费作用。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以行业为依托制定实施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申报等级评定,梯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级。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认证体系。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在养老服务、老年用品等领域开展贯标落标自主承诺、执行标准自我声明活动。(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及时解决影响养老服务消费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措施落地生效。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列入重要民生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贯彻落实,在推动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