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推荐 | 深度分析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划分及其收费标准

来源:康养产业研究院 2025年5月22日 侵删

在老龄化日益加剧的当下,养老问题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将老人送往养老机构,以确保他们能得到专业、贴心的照料。

然而,养老机构的护理等级划分复杂,很多人并不清楚其中的门道。

今天,就让我们结合养老院案例,深入了解一下养老机构护理等级的划分。

01
常见护理等级划分

首先,上海针对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划分,2023年有出台地方标准《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标准》,主要包含了养老机构照护服务的分级评估方法和流程、照护服务分级、照护服务要求、各等级照护服务内容等,为养老机构照护分级提供了标准参考。

在《标准》里,照护服务分级评估的结果由低至高设定六个等级,分别为:正常、轻度、中度Ⅰ级、中度Ⅱ级、重度Ⅰ级和重度Ⅱ级。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来说,养老机构的护理等级会综合考虑老人的身体状况、生活自理能力、认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大致划分为自理、半自理(介助)、不能自理(介护)以及特护这几个级别。

自理级:自理级别的老人,身体状况相对良好,日常生活能够基本自理。

半自理级(介助):半自理的老人,身体存在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一些协助,比如在穿衣、洗漱、行走等方面需要他人给予部分帮助。

失能级(介护):不能自理的老人则身体状况较差,多数日常生活活动都无法独立完成,需要护理人员的全程协助。

失智照护级:特护级别的老人通常病情严重,可能处于昏迷状态、患有严重的认知障碍或者需要特殊的医疗护理,比如鼻饲、吸痰等,需要护理人员进行24小时的密切照料。

02
典型案例:看养老机构如何落地分级服务

以泰康之家·申园为代表的中高端养老机构和以浦东新区上钢养护院为代表的公办养老机构,都是上海颇具代表性的养老机构,在护理服务方面各有特色。以下将从护理级别划分护理内容以及收费标准三个关键维度对二者进行深入对比。

护理级别等级

泰康之家·申园:遵循《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在实际运营中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细致分为5个级别,即1级(轻度失能)、2级(中度失能)、3级(重度失能 I 级)、4级(重度失能 II 级)、5级(重度失能 III 级)。这种分级方式科学合理,能够精准地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提供适配的护理服务。

上钢养护院: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照护服务分级要求》和老人身体状况分为轻度、中度护理(分为中度Ⅰ和中度Ⅱ)和重度护理(分为重度Ⅰ和重度Ⅱ)5个等级,以满足不同身体条件老人的护理需求。

护理内容

泰康之家·申园:提供的护理服务分为五个等级,不同的护理分级对应的护理内容也有所不同。

一、护理一级

⦁ 协助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 提醒居民按时完成晨、晚间护理
⦁ 协助洗澡、协助剪指甲、协助订餐
⦁ 组织室内外活动,包括:手指操、养生操、音乐欣赏、阳光浴等
⦁ 睡眠照护,通过睡眠评估,针对睡眠异常,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措施
⦁ 护理巡查(2h/次),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个人照护计划
⦁ 提醒服药
⦁ 根据跌倒、压疮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护措施
⦁ 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对公共区域、居民房间、物品、活动用具等进行消毒

二、护理二级

⦁ 协助整理房间物品,清洗衣物
⦁ 协助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 协助晨间护理、晚间护理
⦁ 协助如厕、协助洗澡、协助剪指甲、协助打餐
⦁ 指导辅助器具的使用,如:轮椅、助行器等
⦁ 组织室内外活动,包括:手指操、养生操、音乐欣赏、阳光浴等
⦁ 睡眠照护,通过睡眠评估,针对睡眠异常,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措施
⦁ 护理巡查(2h/次),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个人照护计划
⦁ 协助服药
⦁ 根据跌倒、压舱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护措施
⦁ 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对公共区域、居民房间、物品、活动用具等进行消毒

三、护理三级

⦁ 整理房间物品、清洗衣物
⦁ 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 协助晨间护理、晚间护理
⦁ 协助进餐、协助洗澡、协助剪指甲
⦁ 组织室内外活动,包含:手指操、养生操、音乐欣赏、阳光浴等
⦁ 睡眠照护,通过睡眠评估,针对睡眠异常,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措施
⦁ 提供如厕服务级会阴清洁
⦁ 护理巡查(1-2h/次),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 协助定时翻身、扣背,更换尿垫、尿裤
⦁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个人照护计划
⦁ 遵医嘱摆放、发放口服药,确保居民正确服药,观察用药反应
⦁ 根据跌倒、压疮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护措施
⦁ 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对公共区域、居民房间、物品、活动用具等进行消毒
⦁ 提供氧气疗法
⦁ 提供尿失禁/尿潴留护理
⦁ 提供腹泻/便秘护理
⦁ 促进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肢体功能被动锻炼
⦁ 观察意识、认知、情绪行为、营养摄入、排泄、肢体活动、皮肤完整性、睡眠、疼痛等情况,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四、护理四级

⦁ 整理房间物品、清洗衣物
⦁ 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 提供晨间护理、晚间护理
⦁ 提供洗澡或擦浴/洗头、剪指甲服务
⦁ 协助进餐,必要时一对一喂饭,提供鼻饲饮食
⦁ 组织室内外活动,包含:手指操、养生操、音乐欣赏、阳光浴等
⦁ 睡眠照护,通过睡眠评估,针对睡眠异常,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措施
⦁ 协助定时翻身、扣背,更换尿垫、尿裤,每两个小时检查尿布视需要更换,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
⦁ 护理巡查(1-2h/次),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个人照护计划
⦁ 遵医嘱摆放、发放口服药,确保居民正确服药,观察用药反应
⦁ 根据跌倒、压疮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护措施
⦁ 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对公共区域、居民房间、物品、活动用具等进行消毒
⦁ 提供氧气疗法及呼吸道护理,如:必要时吸痰
⦁ 提供尿失禁/尿潴留护理
⦁ 提供腹泻/便秘护理
⦁ 促进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肢体功能被动锻炼
⦁ 监测生命体征,观察意识、认知、情绪行为、营养摄入、排泄、肢体活动、皮肤完整性、睡眠、疼痛等情况,有异常及时向医生汇报、处理
⦁ 提供皮肤、伤口护理(伤口护理、压疮护理、人工肛门造口护理)
⦁ 管路维护与管理(鼻胃管护理、尿管护理)
⦁ 人工气道护理(气切护理)
⦁ 精神/行为及心理问题护理,提供认知、情绪、异常行为的护理

五、护理五级

⦁ 协助整理房间物品,清洗衣物
⦁ 协助更换、清洗床上用品
⦁ 提醒晨间护理、晚间护理
⦁ 提醒或协助洗澡、提醒或协助剪指甲
⦁ 提醒或协助打餐、提醒如厕
⦁ 组织室内外活动,包括:手指操、养生操、音乐欣赏、阳光浴等
⦁ 睡眠照护,通过睡眠评估,针对睡眠异常,制定护理计划,提供护理措施
⦁ 护理巡查(1-2h/次),观察意识、认知、情绪行为等情况,有异常及时处理
⦁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个人照护计划
⦁ 遵医嘱摆放、发放口服药,提醒居民正确服药
⦁ 根据跌倒风险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照护措施;床体高度为40cm,预防老人因跌落造成身体伤害
⦁ 严格执行感染预防措施,对公共区域、居民房间、物品、活动用具等进行消毒
⦁ 严格居民外出管理,防走失
⦁ 行为/情绪问题的护理,针对异常行为提供照护措施
⦁ 脑功能训练,包括认知功能训练、音乐疗护、怀旧疗护、感官训练

上钢养护院:提供的护理服务同样分为五个等级,下表是不同等级照护服务内容。

收费标准

泰康之家·申园护理区的收费为:采用“基础费用+护理分级”的分层定价模式。其中:

1、基础费用包含:房间费为单人间8600元/月+餐费为1800元/人/月;

2、护理服务费按照等级为:护理一级5600元/月;护理二级7100元/月;护理三级8600元/月;护理四级10600元/月;护理五级13600元/月。

上钢养护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采用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其中床位费和护理费分等分级最高收费标准见下表:

1、床位费:6人间为1700元/月;

2、护理费:按照照护等级,轻度1800元/月,中度Ⅰ级2200元/月,中度Ⅱ级2400元/月,重度Ⅰ级2600元/月,重度Ⅱ级2800元/月。

3、膳食费:1080元/月(包含每日三餐+点心)。

总体而言,以泰康之家·申园为代表的中高端养老机构,收费相对较高,根据护理等级不同,收费大致在16000-24000元之间,服务更为高端全面,尤其在医疗护理专业性和设施环境方面优势明显。

而以浦东新区上钢养护院为代表的公办养老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同样分为五个等级,但是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相对亲民,收费大致在4580-5580元之间,能满足基础养老护理需求,在费用性价比上有一定吸引力。

03
如何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

通常,养老机构会在老人入住前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涵盖:

⦁ 身体状况,包括是否患有慢性疾病、疾病的严重程度等;

⦁ 生活自理能力,如能否自行进食、穿衣、洗漱、如厕等;

⦁ 认知水平,判断老人是否存在认知障碍以及障碍的程度;

⦁ 精神状态,观察老人的情绪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心理问题等。

通过这些综合评估,养老机构便能准确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

一般,照护服务评估的流程如下:

04
康养研究会有话说

合理的护理等级划分意义重大。

对于老人而言,能确保他们获得最适合自身状况的护理服务,满足生活和医疗需求,提升生活质量。

从养老机构角度看,有助于合理安排护理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对于家属来说,清楚了解护理等级划分,能更好地为老人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放心将老人托付。

护理等级不仅是收费标准的依据,更是个性化照护的起点。无论是泰康之家的医疗资源联动,还是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服务,本质都是通过科学分级让每位老人获得“恰到好处”的关怀

希望通过今天的介绍,大家能对养老机构护理等级划分有更深入的了解,在为老人选择养老机构时,做出更合适、更明智的决策。

木兰推荐 | 陕西西安:老年人福利政策都在这里

来源:中国老龄 2025年5月19日 

温馨提示:暖心家人请重点阅读文中以下两项:
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
八、西安曲江老年公寓收住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相关规定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西安市民政局统筹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优化老年福利政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西安市老年人可享受到的福利政策进行了汇总。

一、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

(一)补贴对象

凡具有西安市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依据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

(二)补贴标准

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

(三)申请途径

1.线下(社区)申报。

凡具备享受高龄补贴资格的老年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

2.线上申报。

具备享受资格的老年人也可通过“陕西民政”“三秦宝”微信公众号或“西民e站”微信小程序申请高龄补贴。

二、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一)补贴对象

西安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中,60周岁(含)以上,经能力评估为重度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限额为260元/月·人,原则上全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不再发放现金。

(三)申请途径

老年人、其家属或其他委托代理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直接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三、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一)参保对象

为西安市常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其中“政府补贴人群”(为西安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由政府出资为每人每年购买1份保险产品。

(二)参保标准。保险费每人20元/份/年。

>>保险范围:西安市辖区内

>>保险金额:

1.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60000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10000元/人

2.居所、庭院、小区周围广场、道路等日常生活空间;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营业性服务场所及上述列明范围外的其他区域。

■意外身故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

■意外残疾最高赔偿限额20000元/人

■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3000元/人

>>备注:

1.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30元/天/人/份;全年住院累计最长赔偿180天。

2.意外医疗费免赔额为100元/次

3.意外医疗费赔付比例:通过医保先行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剩余部分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统一按照100%赔付;不通过医保直接向保险人赔付的意外医疗费,在医保赔付的范围内保险人统一按照70%赔付。

(三)参保途径

1.“政府补贴人群”的投保,由各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作为代表,与中标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中标保险公司统一支付保险缴费资金。

2.非“政府补贴人群”的投保,由投保人自行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投保手续。

3.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作为投保人,为老年人集体购买保险的,由投保人作为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并根据协议向保险公司统一支付保费。

四、老年人居家上门助浴服务

(一)服务对象

助浴服务对象分为两类:

1.低收入服务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

2.一般服务对象:居住在西安市的失能老年人、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

(二)服务方式

按照自愿申请、基础普惠原则,以满足失能、高龄老年人助浴需求为重点,引入专业助浴服务机构,采取上门助浴、流动助浴车助浴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以洗头、洗脸、洗手、洗脚、洗躯干等主要内容的助浴服务。符合条件的助浴服务对象,可在一年的服务周期内享受不超过2次的免费助浴服务。

(三)申请途径

按照自愿申请和申请在先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行申请,也可由家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协助申请报名,需在西民e站微信小程序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系统将对有关信息进行比对初筛,申请对象可登录系统查看初筛审核情况。

五、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一)服务对象

重点评估以下两类评估对象,并对评估对象的首次评估进行全额补助:

机构评估对象。在西安市常住,年满60周岁且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该机构必须在民政部门备案)的老年人、持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

个人评估对象。主要评估以下四类人员:1. 申领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的人员;2.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老年人;3. 百岁老年人;4.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

老年人能力评估为动态评估,评估对象在首次评估后,若无特殊变化,可以每12个月评估一次,程序与首次评估相同;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能力发生变化时,宜申请即时评估。

(二)评估标准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及26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五个等级,并形成评估报告。

(三)结果应用

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可应用于发放生活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该使用评估结果的情况。

(四)申请途径

按照自愿申请和申请在先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行申请,也可由家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人员协助申请报名,需在西民e站微信小程序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资料。

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

(一)服务对象

对西安市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和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低保边缘)范围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二)补贴标准

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基础类项目予以补助支持。原则上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4000元补助标准实施。

(三)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老年人(监护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区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一户一案”原则组织入户评估施工。

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一)补助对象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助标准

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不超过当地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额。

补助标准=集中照护服务标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老年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申请途径

按照“先入住、后补助”原则,老年人等群体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和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申请表》,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八、西安曲江老年公寓收住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相关规定

(一)收住对象

西安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特困人员;2.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3.经济困难家庭中的空巢、独居、留守、高龄的失能、残疾老年人;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

(二)收费标准

1.特困人员按照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2.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按照轻度失能1400元/床·月、中度失能1536元/床·月、重度失能1752元/床·月、完全失能1968元/床·月;

3.经济困难家庭中的空巢、独居、留守、高龄的失能、残疾老年人按照曲江老年公寓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轻度失能2400元/床·月、中度失能2800元/床·月、重度失能3200元/床·月、完全失能3600元/床·月;

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按照曲江老年公寓现行收费标准的60%收取:轻度失能2880元/床·月、中度失能3360元/床·月、重度失能3840元/床·月、完全失能4320元/床·月。

(三)申请途径

申请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没有监护人的老年人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履行申请和监护职责。

木兰推荐 | 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

来源:中国老年杂志社 2025-5-23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近日,民政部等19部门首次联合印发《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 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意见全文共4个方面10余条政策措施,明确了到2029年和2035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阶段性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广播电视局、体育行政部门、科协、老龄办,各金融监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科协、老龄办:

老年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和社会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通过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更好保障老年人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支持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银发力量”的重要任务。为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深化改革、政策引领,坚持需求牵引、服务为先,坚持分类指导、共同参与,优化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让广大老年人既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又要老有所为,有力支撑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

到2029年,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法律环境初步建成,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清理完成,“银龄行动”等老年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教育、文化、体育服务供给更加高效,老年人社会参与能力逐步提升。到2035年,老年人社会参与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更加丰富,积极老龄观成为全社会共识,老年人力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二、提升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

(一)强化老年人政治引领。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传宣讲,教育引导老年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老年人作为爱国主义教育、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的重点群体,加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宣传解读,进一步增强老年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荣誉和安全。发挥老党员在加强老年人政治引领中的作用。

(二)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更大程度参与涉及老年人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管理的响应速度。

三、推进老年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开展

(三)加强志愿服务动员。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老党员作用,引导带动老年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支持本领域本系统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常态化动员老年人就近就便参与村(社区)志愿服务。发挥老年先进模范、“五老”人员、老年群众性活动骨干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业、文化、体育等各行各业老年志愿者,利用专长服务社会。

(四)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围绕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领域志愿服务。聚焦民生需求,积极组织扶弱助残、扶老爱幼、卫生健康、支教助学、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务。弘扬优良家风,引导老年人家庭成员和身边群众坚定理想信念,激励向上向善,持续开展邻里守望、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五)创新志愿服务模式。注重项目引领,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做优做强“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支持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突出集中服务,利用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庆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抓好日常服务,以做好人民群众“身边小事”为契机,以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采取菜单式服务、“结对+接力”、“以老助老”等方式,提供长流水、不断线的志愿服务。

(六)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指导老年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内部治理效能和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帮助老年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工作者提升政治素养,提高技能水平。整合基层各类老年志愿服务阵地,促进协同联动。做好老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认证、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等工作。坚持“谁招募、谁负责,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做好老年志愿者身体状况评估,提供物资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完善老年志愿者适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广泛宣传老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鼓励采用服务积分、时间储蓄等方式,增强老年志愿者的主动性和荣誉感。

四、提升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质量

(七)创新发展老年教育。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基层老年教育学习点,推动老年教育进村(社区),鼓励民办老年教育机构服务村(社区)学习点;推动老年教育进养老服务机构、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进广播电视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年科技大学建设。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建设,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优质学习资源供给。不断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库建设,积极吸纳行业专家、能工巧匠,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拓展老年健康教育内容,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等老年健康知识,促进老年人及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普惠性老年教育,鼓励行业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老年教育发展基金。促进老年教育同养老服务、文化等融合发展,扩大老年人社会交往需求。

(八)丰富老年人文化服务供给。发挥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为老年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扩大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创作,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中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服务内容和资源,打造有影响力的老年文化品牌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深化拓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老年人看电视体验。提升旅游服务设施适老化水平,鼓励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服务产品,落实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九)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支持相关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错峰使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深度挖掘“体育+”模式,发挥赛事活动综合效益。加大服务老年人的基层体育工作骨干培养力度,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退休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研人员等群体的作用,完善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南,加强对老年人科学健身的指导和帮助。

五、强化老年人社会参与保障

(十)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或人才市场,培育发展面向银发经济的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指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务,引导职业院校积极开发老年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支持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鼓励离退休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发挥作用。结合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面向老年人新的就业增长点。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老年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助力乡村振兴。为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利用公益诉讼等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益。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探索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处理针对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健全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提高老年人法律服务质效。

(十一)优化社会参与支持环境。提升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为老年人社会参与提供便利。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县(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范围内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人组织的组织推动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依托村(社区)、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等开展家庭发展能力建设主题培训,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帮助老年人掌握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技能,为老年人提供隔代照料、养老护理、心理疏导等方面的支持。

(十二)发挥社会组织支持作用。引导各类涉老社会组织发挥特色优势,组织发动老年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文化传承、乡村振兴、环境治理、全民健身等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强化培育孵化和培训指导,改善活动条件,帮助基层老年人组织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信息推介、活动组织、能力培训、权益维护等服务。

六、加强组织实施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把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视听媒体作用,宣传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老有所为典型事迹,在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将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列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协同配合,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抓好统筹推进和工作落实。

民政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金融监管总局 广播电视总局
体育总局 中国科协 中国老龄协会 全国老龄办

2025年4月29日

朱颜辞镜推荐 | 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民政

近日,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针对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做法,重点强调了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构建社会参与机制等3方面工作机制。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老龄办、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老龄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是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迫切要求,有利于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加快构建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把老年人权益保障理念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风险预警防范、纠纷发现报告、纠纷化解处置的工作闭环,更好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涉老风险预警防范

(一)注重风险源头防范。密切关注各类涉老矛盾纠纷与重大事件,定期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加强风险监测与预警。重点针对养老消费、赡养与继承、金融理财、保健养生等涉老领域加强风险防范,做好普法宣讲、专业咨询、专项指导等工作,提升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风险监管与专项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老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开展维权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列入普法责任清单,全面提升老年群体及全社会的法治素养,提高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护老的法治意识。利用“敬老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发布机制,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

(三)营造社会支持环境。推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等老年人集中的机构场所,通过公益讲座、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公益广告展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涉老纠纷发现报告

(四)发挥好服务热线作用。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对接联动,依法及时受理涉及老年人婚姻家庭、房产确权、人身伤害等法律咨询或投诉举报,加强老年人诉求的受理、核查、处理、反馈等全流程管理。

(五)畅通发现报告渠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邻里、公益组织、志愿者及相关行业从业者等发现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及时劝阻并协助老年人向有关单位反映、求助,为相关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心理支持,帮助遭受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身体或者精神侵害的老年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可以代老年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四、做好涉老纠纷化解处置

(六)促进纠纷化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老年人婚姻、监护、赡养等家事纠纷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庭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各地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协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开展重大涉老矛盾纠纷化解,加强源头防控。

(七)强化涉老纠纷司法保障。人民法院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立案受理、审判和执行。要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完善诉讼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及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在线诉讼服务,或者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多种服务,同时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诉讼服务方式。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允许相关辅助、陪护人员陪同老年当事人出庭。人民检察院要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维护众多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对诉讼能力弱的老年人追索扶养费、赡养费案件,依法支持起诉。

(八)加大涉老纠纷处置力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大涉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老年人财物和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虐待、遗弃老年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实施的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其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加大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通过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依法全面监管职责,强化源头治理。

五、提升老年维权服务质量

(九)增强法律服务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要为老年人提供无障碍的法律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对接受社会救助或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老年人法律服务队伍。

(十)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公证行业把老年人作为公益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鼓励支持律师和律师行业协会参与老年人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业务培训、交流研讨活动,提升老年人法律服务水平。要围绕老年人需求发挥包括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多元复合型人才队伍作用,整合多方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科学专业的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需求。

六、加强组织实施

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交流会商,及时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评估和统计调查,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地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压紧压实老年人权益保护责任,切实把老年人权益维护好。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国老龄协会
2025年4月30日

木兰推荐 | “明伦智能AI守护计划”项目在京启动

来源:国家民政养老服务 2025年5月9日

近日,“明伦智能AI守护计划”项目启动会在北京举行。该项目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等单位联合发起,旨在共同推动科技与养老公益深度融合。

该项目聚焦全国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一线环卫工人、养老护理员等群体,通过捐赠智能可穿戴设备,搭建起居家—社区—社区医院联动的医养服务体系,为目标群体提供健康监测、安全预警、志愿服务等全方位守护。首批试点已覆盖北京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启动会现场顺利完成物资捐赠工作。

据悉,北京明伦公益基金会此前已开展多项助老帮扶行动,此次引入AI技术,意在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响应”的智能化安全网络。例如,借助可穿戴设备,能够实时监测老年人跌倒、突发疾病等风险,并及时联动急救资源。未来,项目将逐步建立普惠性帮扶机制,积极探索居家养老与智慧医疗结合的新模式。

木兰推荐 | 物业+养老!上海部分区先行试点,适时在全市推广

来源:老龄与未来 2025年4月29日

导读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印发《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贴近居民、快速响应的优势,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上海通过在部分区先行探索试点,致力于建立起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物业+养老”服务网络,培育一批熟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志于投身养老服务领域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出一套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模式,稳步提升社区居民养老服务能力与专业化水平。

各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原文

上海市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民政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试点内容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常驻小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所在区域老年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有效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针对性地提供便捷高效、形式多样的多元化、个性化的“物业+养老”服务。

二、试点目标

通过部分区探索试点建立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物业+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一批熟悉了解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有意从事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模式,稳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试点安排

1.2025年4月至9月底:徐汇、黄浦、长宁、虹口、普陀、杨浦、闵行、嘉定、松江等区按照要求开展试点。

2.2025年10月至12月底:市民政局会同市房管局对试点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和工作指导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广。

四、主要任务

(一)做好养老政策“宣传员”

助力面向老年居民的养老服务政策宣传。试点区民政部门整合“惠老政策包”等养老政策以及一网通办养老服务专区、市养老服务平台等官网官微的信息,汇编宣传资料,发放至试点区的街镇、居委会,由物业服务企业摆放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门岗等显著位置,免费提供给老年居民查阅养老服务政策,助力养老政策宣传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养老顾问培训,设立养老顾问咨询点。

(二)做好养老资源“信息员”

方便老年居民获取居家养老服务资源信息。试点区民政部门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街镇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街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梳理辖区内为老服务资源,包括养老服务、社区卫生服务、适老化改造、康复辅具租赁等为老服务资源,家政、维修、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专业服务企业以及志愿者组织、社区爱心企业等,统一提供给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等专门位置展示各类相关服务资源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鼓励试点区打造居家社区养老统一管理平台,接入一网通办,统筹各类养老服务资源。

(三)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员”

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组建爱心志愿者队伍,聚焦高龄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居民,结合日常工作常态化提供定期巡访关爱、协助垃圾投放、室内自用部位优质优价维修服务等助老爱心志愿服务。

有意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依法依约履行好物业服务合同的基础上,可通过设立专门养老服务部门、依法登记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或受托运营家门口养老服务设施,参与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生活照料、助餐点送餐上门以及助洁、助行、助医、助急、康复辅具租赁等居家养老服务的,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并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鼓励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养老工作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逐步建立一支复合型、专业化的“物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支持连锁品牌养老服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统筹资源做好养老服务。

五、工作要求

各试点区民政部门、房管部门依托好社区治理党建引领议事协调机制,发挥好各自优势,细化分工、通力合作,统筹推进,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强化协同配合。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

区民政部门负责指导提供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服务机构,结合老年居民特点形成养老服务清单,合理设定服务价格;指导各街镇结合辖区内老年人需求盘活住宅小区内各类养老设施等公建配套设施,为有意愿、有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测,建立投诉反馈处理机制。

区房管部门协同民政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政策宣传、养老资源信息公告,积极探索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区民政部门、区房管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指导,落实落细各项养老政策措施,积极实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为全市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文章来源:上海民政局官网

 

布谷鸟推荐 | 不想去养老院的独居老人,如何体面老去

来源:顺顺 三联周刊 侵删

上海的长护险和“家床”服务的配套进行,也给了全国探索养老照护和相应制度一些启示。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以及传统的家庭结构逐渐瓦解,单身或丁克成为年轻人的选择之一,“养老社会化”是一个亟须面对的问题,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许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走进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的瞿溪路某小区,一位老人独自倚着辅助架慢慢地走着,时而停下来喘口气。低矮的居民楼门口,有老人正一动不动地坐着眼眯缝,仿佛时间停滞。这是上海市中心居住区给人的感受,房子很旧,老年人也很多。

上海市中心某小区。(图/作者摄)

根据上海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上海市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437.92万人,占总人口的28.8%,意味着深度老龄化的到来。同一时期,上海全市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为81.64万人,其中全部人口都在80岁及以上的“纯老家庭”人数为33.10万人。

当你老了,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将如何度过?这是每个人终将面临的问题。

近些年来,在政策和社区的推动下,上海有不少养老机构逐渐将长护险落地,让一部分失能或者超高龄老人享受到照护,同时慢慢开展“家庭照护床位”服务,将养老床位搬进家庭,从2019年开始,上海开始探索这种“家床”新模式,首批试点已经在黄浦、静安等区开展一段时间。

未来,“居家养老”的愿望真的可以实现吗?

一个人在熟悉的房子里老去,可能吗?(图/《郊游》)

01
93岁,在家独居养老

戚奶奶今年已经93岁了。老伴去世后,她一直独自待在这个一室户的房子里,一个人的生活,她已经过了三十多年。见到戚奶奶的那天,天气有点阴,她的房子位于三楼,采光并不太好,但是她的家井井有条,散发出干净的经常通风的味道。

她家的小沙发后面,挂着一张大的照片,是九十岁寿辰时,她的孩子请人拍,照片中,戚奶奶笑得慈祥平和。

两年多以前,她得了肿瘤,动了一次大手术,手术后很长时间都需要人照顾,再加上她腿脚慢慢变得不灵活,上下楼走动变得困难。一般情况下,这么大年纪,一个人住也许不是最合适的选择。孩子们希望把她接过去住,但她拒绝了。“房子再大我也不要,一个人住自由”。

戚奶奶家里的一面橱柜里,是她收集的各路神仙。(图/作者摄)

或者去养老院是另一种选择,有专门的人照顾起居。但她也不喜欢养老院。这时候她突然偷笑,“我睡懒觉”,她一般晚上十二点才睡,吃上医院配好的安眠药,早上睡到八九点钟。但是在养老院就不能这么随性了,在家里,她可以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我问她日常都怎么度过,她说“看看窗外,再看看屋子里”,在她的家里,几盆花被照料得很鲜翠,她说那是孙女买来的,桌上和落地柜上堆着一些看过的报纸,平常,她还喜欢养些小昆虫。

她讲起在这个街区生活了六七十年了,“以前这里是垃圾地方”,她说,周围都是卖棺材的,谁知时代变迁,现在这块地成了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年轻时候,她做财务,也见证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的腾飞。那时候她经常需要经手大量现金并代为保管,不仅走在路上害怕丢了,放在家里也担惊受怕,因为没有保险柜。

如今,虽然已经远离了财会的工作,戚奶奶却保留下了打算盘的习惯。在她柜子里有一个木制的算盘,上面都是她飞速拨动珠子留下的划痕,或许正是这样的习惯,让她得以在九十多岁的高龄仍然保持着灵活的思维。

戚奶奶的算盘。(图/作者摄)

女儿和孙子们都搬离了这个地方。在这个小区里,她还认识的老邻居也只剩下两位,但由于腿脚不灵活,她也很少出去串门了。在她的人生里,似乎从没想过要去规划养老生活,“都是顺其自然”,等到不能做饭洗碗了就请保姆。

直到两年多前,在动完那个大手术后,戚奶奶突然不能再独自料理生活。在社区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下,她获得了长护险的资格,有人会定期上门来帮她打理一些生活需求,包括洗头、洗澡清洁等服务。

所谓长护险,是指为失能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自2016年以来,我国先后在49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上海是其中执行得较好的城市之一。

不过,长护险的评估条件比较高,目前只有失能或者半失能以及特殊情况的高龄老人才能通过评估。对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长护险基金报销90%,个人承担10%。通常照护员每小时收费65元,这其中,被护理的老人每次只需支付6.5元,剩下的58.5元则由上海长护险基金支付。

此外,戚奶奶还在享受一项“家庭照护床位”的服务。比起长护险的社会保障性质,“家床”服务一般由机构承担,意在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目前在上海黄浦区和静安区有几十个机构提供“家床”服务,同样也是由机构的养老评估人员上门评估老人需求,定制合适的服务。

戚奶奶说,有时候一个人待着也会孤独,有人上门来聊聊天她也挺乐意,照护师小李成了她平常聊天的对象之一。小李是上海提供“家床”服务的机构之一福苑养老的照护师,大约40岁,看起来很年轻,我们刚到奶奶家的时候,小李刚帮奶奶做好了一些家务,并做了简单的身体护理——揉揉肩膀、剪剪指甲,一切都看奶奶的需求。

在护工的照顾下,老年人得以在家里更舒适地生活。(图/纪录片《前浪》)

奶奶和小李已经认识一年多了,她很喜欢小李,有时候需要的话,还会直接拿钱让小李帮忙买点东西。小李性格温和,总是笑着,在奶奶家服务完了,她还要赶去下一个家庭为老人服务。

福苑养老的照护经理牛国帅说,长护险规定的服务次数和服务内容比较有限,“家床”服务则弥补了长护险覆盖不及之处,比较灵活,比如可以帮老人做保洁、烧饭等。现在,戚奶奶的三餐由社区的长者食堂提供送上门服务,有时候也可以让小李帮忙烧饭。

同时,“家床”服务也给老年人提供了稳定熟悉的照护人员。自家雇请的保姆一旦辞职或者请假,又得重新找人,在年节时段返乡高峰期尤其如此,但“家床”服务则可以马上调配人替补。

小区里的老人开着助步车。(图/作者摄)

02
人可以在熟悉的家中老去吗?

牛国帅在从事养老行业之前是一名护士,2018年的时候他从医院辞职,彼时上海刚好在推行长护险的养老保障政策,他误打误撞加入了养老机构,并主要做长护险相关的工作,之前做护士时的工作训练让他可以顺利过渡到养老服务中。

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人们的养老需求越来越大,有些人更愿意在熟悉的环境里待着,“家床”养老服务也应运而生。牛国帅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上门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需求等匹配相应的“家床”照护项目。

“家床”照护师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图/受访者供图)

在从事多年的上门养老服务中,牛国帅的经验是,这些家庭中,有90%是纯老家庭(养老行业的术语,意为只有老人居住的家庭),孩子成家后一般都不与父母同住,纯老家庭中还有大约三分之一是老人独居的情况。

在上海从事养老行业的这些年里,最让牛国帅感受到冲击的还是上海人的养育观念。他的老家在河南,养儿防老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孩子“孝顺”天经地义,但他接触的许多上海老人中,很少有人会抱怨孩子不孝顺,“他们不太依赖子女,也不认为老了就要孩子来养,更享受养育的过程”。

牛国帅说,许多老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养老院,也有老人进去养老院之后又搬了出来。在一个地方同吃同住、到点吃饭,让他们很不习惯。

日本知名学者上野千鹤子也在多本关于养老的书中表达过自己对于住养老院的抗拒。《在熟悉的家中向世界道别》一书中,她写道,“不管是养老机构还是日托中心我都不想去……去日托中心,就像小孩子被送进托儿所一个道理”。在养老机构,人们的24小时生活起居都在里面进行,这对年轻时候就不喜欢集体生活的人来说,是一个问题。

作者: [日]上野千鹤子
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牛国帅说,正是因为老年人不愿意住养老院,才会出现“家床”服务,机构再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去匹配做饭、清洁、修理、身体护理等服务。从去年开始,在街道社区的牵头下,牛国帅所在的机构福苑还面向年龄偏大或者子女不在身边的老人推出了24小时应急响应的服务。

养老机构在每个街区设置了3个点,每个点位都有24小时值班人员,可以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地点为老人提供紧急协助。从去年到现在,一共有6起服务事件被触发,都是在夜间。

牛国帅说,有一起事件发生在凌晨一点多,两位老人都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阿婆起夜的时候,突然感到天旋地转,还伴随着呕吐的感觉,阿婆原本就患有严重高血压,老伴也行走不便,不知如何是好,情急下拨打了24小时应急响应的热线。

接到电话后,站点工作人员10分钟内就赶到了老人家里,帮忙叫了120,并陪同老人到医院,帮助阿婆挂号、做检查、拿报告。

还有一次,是一位独居老人自己在家里吃了缓解便秘的药,结果变成了严重的腹泻,最后搞得全身上下都脏了。因为腿脚没有力气,老人甚至自己无力处理,只好拨打了应急电话,工作人员马上到家帮忙处理了。牛国帅说,“这种情况不算紧急,但还是很有必要帮忙处理”。涉及老人的尊严,紧急响应也很有必要。也有老人晚上起夜时候,发现马桶往外溢水,一个人手足无措,他们也会上门提供帮助。

看见老年人的需求。(图/《今日公休》)

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家床”服务也会上门给一些卧床老人安装监控或者应急报警装置。人到晚年就是一个身体逐渐衰退的过程,牛国帅说,老人到最后如果坚持要在家里养老,就需要一个24小时住家的照护师,这样在家里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背后还有一个养老院的资源支持,比如团队还会有护士定期上门给老人量血糖血压、检查吃药状况、做基本的生命体征监测,并做出及时就医的建议。

从2022年开始,上海静安区开始试点一项“五床联动”的服务。“五床”,即家庭照护床位、养老机构床位、家庭病床、医疗病床(区内一级、二级医院的治疗病床)和安宁疗护病床。“五床”之间建立一个绿色通道,形成资源共享。

当一个老人的身体状况发生改变的时候,在专业人员评估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到医院进行诊疗,或者判断是否进入照护中心进行特殊照顾等,甚至是到了老人临终时,也可以通过这个绿色通道入住安宁疗护病床。

通过家庭养老床位与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床位之间的互转,老人得以实现在熟悉的环境中度过晚年的心愿。

让老年人以自己舒服的方式度过每一个环节。(图/《桃姐》)

03
不再害怕老去的社会

牛国帅说,像戚奶奶所在的五里桥街道,是“家床”等服务对老年人补贴力度较大的区域之一。目前“家床”有30%左右的补贴,之后逐渐递减,到期之后完全自费。目的是引导老人感受这个服务,最终尽量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福苑官网的收费显示,一个老人如果需要在“家床”服务中请一个24小时的照护师,每个月至少支出6500元,与进普通养老院的价格大致相当。能否负担得起,除了特殊政策补贴,还取决于老年人的退休金。

不过,在上海,“家床”服务有大量市场潜力,许多有支付能力的老人还从未听说过这项居家养老的服务,养老机构现阶段的目标就是先让这部分老人能慢慢了解并接受这项服务,让这一模式运转起来。

照护师为老人剪指甲。(图/福苑养老)

上海的长护险和“家床”服务的配套进行,也给了全国探索养老照护和相应制度一些启示。在中国社会发展中,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以及传统家庭结构的逐渐瓦解,单身或丁克成为年轻人的选择之一,“养老社会化”是一个亟须面对的问题,但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许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老龄化情况出现更早的日本社会,相关措施或许值得参考。《在熟悉的家中向世界道别》中,上野千鹤子对日本的医疗、看护、护理等最新情况全面调研,也分享了自己为晚年独居生活所做的准备,给了人不少“别害怕独居老去”的信心。除了讲述“居家养老”的可能性,上野千鹤子也分析了日本“养老社会化”的制度基础。

日本从2000年开始实施的“介护保险”制度,与中国目前正试点实施的长护险有相似之处。所谓介护,包含对失能或者半失能的人们有入浴、排便、饮食、机能训练和护理,甚至医疗的需求的保障,只要通过评估,40岁以上的日本人或者在日外国人都可以是介护保障对象。

日本介护制度,已经实施了二十几年。(图/《0.5毫米》)

那么钱从哪里来呢?这项保险制度和日本其他国民社保一样,都以员工、企业和政府补贴共同筹措资金。为了保证公平,个人缴纳税款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高,在保险范围内,一个需要介护的人只需要承担10%的费用。

介护保险制度实施十余年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日本社会养老模式由家庭化向社会化的转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度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在日本刚开始实施介护保险时,整个日本社会刚经历了经济大萧条,但介护保险的强制征收,无形中也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养老市场,促进了养老产业的专业化。

目前的中国也正处于一个养老制度和产业专业化探索的初步阶段。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副主任于洋在2024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在全面推行长护险的现状下,“我国仍面临着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即护理人员的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低、护理机构发展缓慢等困难和问题。”此外,中国还面临人口规模庞大、城乡差距大、财政支出不足以负担等问题。

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衰老是任何人都避免不了的,失能、失智的状况也时有发生,比起恐惧和排斥,建设一个即便需要护理也能让人感到安心的社会,一个即便失能、失智也能有尊严生活的社会,是一个艰难但同样重要的事情。

 

木兰推荐 | 民政部发布公告指定3家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

来源:广州市白云区慈善会 2025年2月12日

如果遇到困难
个人应该如何进行网络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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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发布公告指定3家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分别是:

♡北京水滴互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水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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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惠民

路径:暖心惠民公众号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

2024年9月5日,民政部、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

·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

· 未经指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从事求助信息发布和捐助资金归集、管理、拨付等个人求助网络服务。

朱颜辞镜推荐 | 就医无人签字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里赞:建议加快建立公共监护人制度

来源: 红星新闻 2025-03-10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老龄化等现象日益突出,我国有超1000万人面临就医无人签字、残疾成年子女缺乏照料等困境。”对此,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呼吁,加快建立我国公共监护人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四川省委会副主委里赞

里赞表示,广义的公共监护制度不仅要为特殊群体和老年人提供监护,还应涵盖政府指导、民间公益组织参与的社会化监护服务。该制度具有专业性和社会化特点,能有效弥补现行意定监护、法定监护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的监护短板,切实保障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权益。

现实:

就医无人签字、孤寡老人缺乏照料

对于加快建立我国公共监护人制度的现实需求,里赞介绍,自2000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例持续上升。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背景下,如何使特殊群体老人也能按照自己意愿安享晚年,成为社会现实问题。特殊老年群体的生活照顾、财产管理、身心保护、法律行为代理等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失独、孤寡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监护问题也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同时,特殊成年群体的权益维护也存在真空。民政部2024年数据显示,我国单身人口约2.6亿。这一群体在生病住院时面临无人签字等问题,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合法权益。

此外,精神疾病及特殊家庭的需求也不容忽视。里赞介绍,相关研究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约有560-850万例精神疾病患者。患者家庭担忧离世后孩子权益无人维护、医疗决策无人代理。残疾、孤独症儿童的父母同样迫切需要为孩子提供财产保障和监护服务。

里赞指出,在国内,现行监护制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由于现有监护法律存在制度空白,导致政府的扶助和关怀还满足不了现阶段各类特殊群体监护的实际需求。

建议:

多维度推动公共监护人制度建立

为加快建立公共监护人制度,里赞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在推动制度建立方面,针对重点人群需求进行全国调研,了解无人签字难入住养老院、无人代理医疗决策等问题。由相关部门制定规章,明确公共监护人职责、义务、薪酬及考评标准,规定用人单位、监管主体、选取流程等内容。跟踪规章运行,条件成熟时论证制定相关法律规章。

在出台配套政策方面,专职公共监护人可借鉴护理员管理制度,从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中选拔,经培训、考核后上岗。设置资格考核制度,审查从业人员,考核监护程序、法律法规等内容,并为通过考核人员提供培训与深造机会。明确城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负责具体公共监护工作,公共监护人定期向第三方监督人报告监护情况。

在建立辅助专家联合决策机制方面,引入医疗辅助专家决策机制,被监护人医疗决策,有先前医疗指示以其意愿为准,若无则结合医生风险说明和公共监护人分析,依据评分规则决策。引入法律专家决策制度,解决公共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或其亲属利益冲突。在殡葬决策、房屋处置等方面引入其他行业专家,协助公共监护人对无遗嘱或失去判断能力的被监护人决策。

里赞表示,建立公共监护人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专业机构共同努力,希望通过此次建议,能推动我国公共监护人制度早日建立,为特殊需求群体提供切实保障。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

木兰推荐 | 银发营养新生态:特医食品驱动营养干预精准升级

来源:中国老年杂志社 侵删

根据2023年发布的《老年人营养不良多学科决策模式中国专家共识》,营养不良会导致肌少症、衰弱、跌倒等,中国社区老年人营养不良和营养不良风险的合并患病率为41.2%,其中明确营养不良的比例为15%~20%,约40%的老年衰弱综合征与营养失衡直接相关。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老年群体普遍面临咀嚼吞咽障碍、消化吸收功能减退、慢性代谢性疾病等多重营养挑战,常规膳食难以满足其需求,“银发营养困境”亟需专业化营养干预手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可为“银发营养困境”提供精准化解决方案。这类食品通过科学配比营养素,可有效改善老年人的营养状况,降低并发症风险,提升生活质量。临床研究表明,规范使用特医食品的老年患者,其肌肉流失速度减缓35%,感染发生率降低28%,平均住院周期缩短12天。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特医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进行。

适用于老年群体的特医食品,通常采用小分子蛋白、预消化碳水化合物及中链甘油三酯,从而有效减轻胃肠道负担;强化微量营养素,例如维生素D、钙等,提供免疫和骨骼保护;添加膳食纤维和益生菌,促进肠道微生态平衡。针对老年群体多发的特定疾病,可科学调整特医食品中的氨基酸配比,设计精准化配方,例如肌肉衰减综合症全营养配方食品、胃肠道吸收障碍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的营养需求。

守护老年群体健康,打造银发营养新生态,可以从特医食品的应用开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可创新“医养结合”模式,联合辖区养老机构,推广特医食品应用,同时建立营养档案数据库,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共享营养干预数据,依托多样化特医食品,实现营养精准化干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特殊食品)、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