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会提案 | 杜明燕:出台政策关爱失独家庭第三代

2020年05月24日 23:28| 作者:张春莉 | 来源:人民政协网

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张春莉)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当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正在步入老年,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中一些独生子女不幸去世(以下简称“失独”),其中很多计生特殊的失独家庭留有三代孙辈,失独三代的抚养关爱问题也是计划生育政策派生出来的遗留问题。

杜明燕:出台政策关爱失独家庭第三代

全国政协委员杜明燕表示,中国有超过百万的失独家庭,虽然中国计生协会自2012年探索计生特殊家庭帮扶项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计生特殊家庭的第三代却鲜有人提起。对于失独者来说,孙辈的陪伴让他们的生活多了陪伴,少了悲伤,却也让本该安享的晚年增添了许多压力。“失独父母大多都在奔六奔七的年纪,多数疾病缠身,本身已不堪重负,再分担财力抚养孙辈实在是无能为力,农村的更是难上加难。因此需要将计生特殊家庭第三代抚养关爱需求落实到政策上。”

为此,杜明燕委员建议:卫健、民政等部门参照低保、“事实孤儿”等保障措施,共同协商出台计生特殊家庭第三代抚养关爱扶助金政策,形成专门的保障机制。

2020年 ▏王培安:奋力开启计生协改革发展新征程

人民日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按:2020年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纪念日。5月18日,人民日报刊载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培安署名文章。总结回顾了40年来中国计生协在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历程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宝贵经验,客观分析了新时期人口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明确了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的方向,对做好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各级计生协改革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2020年是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40年来,中国计生协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急、协会所能”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党和政府完全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众团体。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计生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计生协事业改革创新,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40年砥砺奋进,中国计生协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历程中作出重要贡献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作计划、办事、想问题,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提出,关于计划生育问题,“政府可能要设一个部门,或者设一个节育委员会,作为政府的机关。人民团体也可以组织一个。因为要解决技术问题,设一个部门”,初步形成了政府、群众组织、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组织构想。1980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计生协正式成立,王首道同志担任首任会长。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重要的基础性地位。近代以来,面对人口众多、积贫积弱的国情,以马寅初为代表的一批有识之士提出了节制生育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总人口以空前的速度持续增长,从1949年的5.4亿人迅速增加到1970年的8.3亿人,人口压力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逐步显现。70年代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在全国城乡普遍推行计划生育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面对人口增长与物资短缺的矛盾更加尖锐、人口问题成为制约我国发展的重要因素的实际,党中央于1980年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1981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战略性任务,一定要抓好”。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开始,党中央连续15年召开座谈会,对计划生育工作作出部署。进入21世纪,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新的问题浮出水面,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位徘徊、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迁移流动活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历史重任摆在我们面前。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4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力支撑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中国计生协参与和见证了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不平凡历程。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计生协工作寄予殷切期望。1990年,江泽民同志指出:“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种很好的组织形式”。2003年,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坚持专门队伍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2016年,习近平同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肯定“多年来,中国计生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希望中国计生协认真履行肩负的职责”“切实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为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40年风雨兼程、砥砺奋进,中国计生协坚持“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建立了一张覆盖城乡的组织网络。哪里有计划生育群众,哪里就有计生协组织。计生协拥有近100万个基层组织,延伸至社区村组、企业、流动人口、高等院校和“两新”组织,会员人数超过9400万,组织动员能力强。二是探索了一条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路子。上世纪90年代,时任会长宋平同志大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计生协开展群众工作,将计划生育纳入基层群众自治,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成功模式。三是形成了一种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地宣传国情国策,引导群众树立优生优育的新观念,促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四是打造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品牌项目。进入新世纪,时任会长姜春云同志推动“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群团机关建设,提高各级计生协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生殖健康促进等项目,深受群众欢迎。五是搭建了一个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的新平台。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文交流,在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和艾滋病预防等领域广泛合作,宣传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就,赢得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总结过去,我们深深感到,计生协工作只有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才能找准定位、主动服务、作出贡献。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计生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把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必须强化大局观念,找准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中体现价值、展现作为;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群众有呼声、协会有行动,群众有需求、协会有服务,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保持改革创新的锐气,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焕发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蓬勃朝气,推动计生协事业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

牢记初心使命,全面推进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出现了重要转折性变化。一是低生育水平成为新常态。群众生育意愿明显降低,少生优生成为社会生育观念的主流,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效应集中释放过后,生育水平存在进一步走低的风险。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未富先老、边富边老成为我国人口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三是人口流动进一步集聚。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继续快速提升,给社会结构、治理模式、生活形态、观念习俗等带来全方位影响。四是家庭功能弱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类型多样化,抚幼、养老等传统功能减弱,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父母陆续步入老年,养老照护问题逐步显现。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激励新作为。中国计生协作为中央管理的22家群团组织之一,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2019年,《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了计生协在农村工作中的职责。中国计生协正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顺应改革,自觉融入改革,主动推进改革,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贡献力量。

大力促进生育支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当前,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环境对生育行为有较大影响。倾听、反映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诉求,是中国计生协的一项主要职责。必须主动回应群众“不愿生、不敢生、生不好”的思想顾虑和实际困难,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帮助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关系。积极提供婴幼儿照护、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构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

真情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40多年来,亿万家庭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一些家庭因子女伤残死亡等原因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做好对他们的扶助关怀工作,是计生协的初心使命所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服务的宗旨,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进一步健全“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制度,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大病救助等服务,让每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幸福工程、金秋助学等项目,加大健康扶贫力度,着力提升困难家庭福祉。

全面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大力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群团组织是卫生健康领域多元共治的重要力量,计生协必须主动适应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由“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形势,把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融入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把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放到更重要位置,不断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大力弘扬基层计生协干部“走进千家万户、道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的精神,打造一支懂业务、有能力、乐于奉献的群众工作队伍,帮助解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到村居、到家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积极发挥组织网络优势,助力筑牢基层群防群治堡垒。近期,各地计生协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融入地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计生协130余万名专兼职工作者和700余万名会员、志愿者投身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健康监测、人员摸排、信息上报等任务。要总结提炼基层计生协参与抗击非典和新冠肺炎斗争的经验,加强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发挥计生协作用的机制研究,更好地建设、发展和使用计生协组织网络,努力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提供有力支持和有益补充。

主动参与全球人口治理,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服从党和国家外交大局,促进人口与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是中国计生协的一项重要任务。要积极发挥中国计生协的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咨商地位的作用,深化与国际计划生育联合会等的合作,树立我国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发挥群团组织的民间外交优势,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促进民心相通。以人口与发展、生殖健康、健康老龄化等为重点,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支持,架起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

中国计生协关于印发《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生协,中国计生协机关各部门,人生杂志社:
现将《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妥善安排本地、本部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2019年1月10日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计生协改革的全面落实之年。2019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计生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深化全国计生协改革为主线,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为根本要求,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聚焦生育关怀与家庭健康,上下联动,攻坚克难,进一步推进改革转型,创新工作品牌,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计生协组织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回头看”,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再认识再部署再出发,推动全国计生协系统扎实落实“六项重点任务”,坚决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党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确保计生协组织和工作的正确方向,引导广大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有条件的县以上计生协机关设立党组,提高党总揽计生协工作全局的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计生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大力度推动地方县以上计生协列入党委领导的群团组织序列。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建立计生协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或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制度,解决事关计生协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全面深化全国计生协改革。中国计生协把2019年确定为“改革全面落实年”,按照中央群团改革部署要求,坚持“强三性、去四化”,聚焦目标任务,狠抓改革落实。对照计生协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倒推时间,进行销号式落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省级计生协出台改革方案,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联动改革,层层落实改革任务。各地要把计生协改革纳入地方党的群团改革统一部署,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改革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协会发展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各级计生协及时修订“三定”方案,有效承接相关部门转移出的公共服务职能。

四、开展优生优育促进行动。探索0-3岁婴幼儿照护和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帮助群众解决不想生、不敢生、托育难等问题。建立网上婚孕检服务信息平台,引导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自愿参加婚孕检。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建设中国计生协优生优育指导中心,鼓励各地探索建设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服务阵地,组织开展科学育儿、早期发展、健康咨询等公益活动。

五、做强青春健康工作品牌。开展青春健康五年规划(2014-2019年)终期评估。针对青少年生殖健康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需求,做好青春健康第三个“五年规划”。按照“青春健康三三制”工作原理,深入开展青春健康高校项目、“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生命之舞”项目,大力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

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制定新时期做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中国计生协失独家庭暖心行动方案。动员指导各级计生协广泛开展暖心行动,建立失独家庭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和信息管理五项制度,推进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逐步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心理服务体系,为失独家庭提供专业心理援助。建设暖心家园。加强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险、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等保险工作。统筹做好计生困难家庭帮扶工作。

七、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融入健康中国建设,以家庭为中心,以社区为重点,围绕生命全周期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加强“三减三健”等群众性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家庭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减少意外妊娠、不安全流产以及性病艾滋病传播。促进健康老龄化,开展中老年生殖保健“性福银龄”活动。开展家庭计划活动,提供避孕节育咨询指导服务,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推进家庭健康服务中心、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阵地建设。

八、深化流动人口服务。支持各地积极承担流动人口服务任务,深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开展新市民健康行动,以“把健康带回家”为主题,协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和计划生育服务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针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的不同需求,分别开展“代理妈妈”、老人照护等关怀服务项目,做好“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工作。

九、做好权益维护工作。积极探索计生家庭维权工作模式,及时反映计生家庭诉求,依法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协助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推动新时期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工作理念,丰富服务内涵,充分发挥计生协组织“最后一公里”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建设。

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健康扶贫工作重点,精心设计扶贫项目,打造计生协扶贫工作品牌。继续做好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深度贫困地区健康帮扶项目。继续推进计生贫困家庭帮扶项目。启动实施陕西清涧县贫困村党建扶贫。鼓励各地争取社会资源,开展金秋助学、安居工程、唇腭裂儿童救助、幸福工程等品牌扶贫工作。

十一、加强计生协组织和能力建设。加强理事会领导机构建设,推动地方计生协按期换届,配齐配强班子。建立下级计生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向上级计生协备案的工作制度。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推进县以上计生协“参公、入序、三定”,乡级计生协确保有人负责、有人干事。开展基层计生协组织建设评估,优化村级理事会和会员小组结构,巩固会员联系户制度。建立会员代表联系基层计生协和会员群众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制度。继续开展县以上计生协骨干轮训。逐级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完善志愿者管理制度,加强青年网络、家庭帮扶等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建设网上计生协。印发“网上计生协”建设总体方案。开发“网上工作平台”信息系统,完善组织、信息、项目和会员志愿者管理模块。统筹推进“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把服务活动和工作资源广泛链接在网上,打造网上网下有机融合的工作新格局。扩大计生协微信公众号、政务平台号影响力,形成计生协网上矩阵,巩固网络舆论宣传主阵地。

十三、扎实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结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计生群众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广大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宣传新时代计划生育的新内涵。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按政策生育,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倡导婚育新风,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计生协特色工作的专题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计生协组织的知名度影响力。继续开展“会员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充分利用5.29会员活动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服务活动。发挥计生协书画社、剪纸社等社团作用。加大对人生杂志社支持力度,扩大会刊的覆盖面。

十四、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配合国家外交大局,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参加联合国纪念国际人发大会25周年活动。与国际计生联联合举办健康老龄国际研讨会,交流借鉴国际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工作经验。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与非洲国家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预防及社区健康促进”合作项目,与柬埔寨、缅甸等周边国家开展青春健康培训营项目,倡导成立“全球青年网络”,举办青年领导力培训班。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培养,选派人员参加国际培训,培养和选派援外志愿者。举办第六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论坛。

十五、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继续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五型”党支部建设活动,丰富支部工作法,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做好2019年工作,我们要鼓起“闯”的勇气,树立“创”的自觉,拿出“拼”的劲头,铆足“实”的干劲,努力实现新时代计生协改革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人口和计生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计生协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理论创新,推进智库建设。要加强项目管理监督,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项目全程指导、中期检查、终期评估,开发使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信息化透明化,提高项目执行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要加强沟通协调,敢于担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落实好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部分省份失独家庭补助概览

一、北京
北京市目前约有失独家庭3900余个,失独父母近8000人。在北京,这项补贴自2008年开始发放,数额为每人每月200元,直至亡故。此外,根据北京各区县情况,独生女子亡故后,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领取5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补贴。2012年起,郑州符合条件的失独者扶助金,从100元调整到270元平谷区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将领到780元的生活补贴,一年夫妻双方补贴金额近2万元。失独父母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还将给予每人5000-10000元补贴。

二、上海
上海无再生育可能的“失独”家庭达7000余户,由区县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50-300元,调整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

三、重庆
重庆市作为中国首批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3120元扶助金,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2760元。

四、深圳
深圳失独农村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3万元;对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农村每人每月提高到800元,城镇每人每月提高到1000元。

五、广东省
1.广州:广州市政府将对“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家庭按月发放补助金。“失独”家庭从女方年满49周岁时起,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计划生育扶助金;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扶助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补贴600元。只要是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镇农村,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计生奖励金。
2.惠州:惠城区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3~8万元。

六、浙江省
1.宁波市:从2008年开始对这一群体进行补助,规定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待满60周岁以后,享受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仍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其他对象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海曙区将每年一次性为失独老人每人发放1800元的生活补助,如果是60岁以上无社保的,则每年发放4320元生活补助。
2.杭州:杭州适度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建议特别扶助金标准可由现行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400元,并实行全市统一标准。

七、河北省
石家庄:5000多“失独”等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救助金,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市县两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不低于150元。到法定退休年龄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三级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达退休年龄独生子女二级以上残疾家庭的父母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等。发生独生子女死亡或重大残疾的,由市、县级财政给予15000元一次性救助金。石家庄失独家庭每月每人635元,全年7620元。各项补助加起来,失独家庭父母达到退休年龄后仅是从政府领取的补助金每年每人约有8000元,不少县区达到人均每年1万元以上,基本达到当地人均中等生活水平。

八、福建省
1.福建:失独家庭每月每人400元,全年4800元。
2.厦门:失独家庭每月每人500元,全年6000元。
3.宁德:失独家庭每月每人400元,全年4800元。

九、陕西省
1.农村失独家庭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2万元,城镇家庭另外加发一次性补助3万元;失独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农村每人每月800元,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
2.陕西省安康市自2012年10月1日起独生子女家庭失去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金2-3万;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每人每月补助800-1000元。

十、贵州省
六盘水失独家庭另外加发补助3~5万元。

十一、山东省
目前山东的失独家庭已超5万。2004年政策青岛市补助是每人每月135元;代表委员建议发放相应的失独人员一次性特别救助金5~8万元。

十二、四川省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享有年人均不低于132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享有年人均不低于1620元标准的特别扶助金。

2019年两会提案 | 李潞: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和照顾

2019年3月14日《沈阳日报》报道

李潞:给失独老人更多关爱和照顾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在老年人中,失独老人因无子女赡养,往往经济困顿、心情抑郁,在日常生活、就医、养老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需要全社会给予更多的关爱和照顾。”3月13日,谈到失独老人养老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李潞向记者介绍了她就这一问题所做的调研以及提出的具体建议。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形成了规模巨大的独生子女家庭。由于种种变故,一些家庭痛失子女,成为失独家庭。“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失独人群数量已逾百万,解决失独人群的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李潞说,失独人群不仅要承受失去儿女的精神痛苦,而且在经济收入、日常照料、就医治病、养老送终等方面都面临许多实际困难。“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失独家庭的收入水平在本地区处于较低水平。许多失独老人经济来源单一,无子女给予经济援助,经济压力较大。”李潞说,目前,我国关于失独家庭的相关救助政策是,给予符合规定年龄的失独家庭成员每人每月100元,标准较低,对于一部分承担隔代抚养重任的失独老人,经济问题更显突出。

作为医生,李潞在工作中有时会遇到失独老人因缺少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签字而无法手术就医的情况。“在办理入住养老机构时,失独老人通常也会遇到这一问题。如果由政府相关部门出面协调,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办理这类情况。”李潞说,许多失独老人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需要更多精神慰藉。“根据对失独老人的问卷调查,他们最担心的问题是医疗保障,其次为养老保障和生活照顾。目前,国家针对失独老人这一特殊群体已经出台了一些救助政策,然而对于失独老人的赡养、照护、养老送终等细节仍缺乏具体的解决方案。”

基于上述调研和深入思考,李潞建议,政府应把失独老人赡养问题纳入养老工作进行总体考虑,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措施,提升失独老人养老服务能力。“比如,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针对失独老人的日常生活照管、家政服务、心理抚慰、志愿者服务,让有意愿和有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实现居家养老。”同时,李潞建议,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有效解决城市失独老人养老资金来源问题,降低失独老人生存压力。此外,完善失独老人养老帮扶救助政策,在优先入住养老机构、提高救助补贴标准、加强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失独老人更多帮助与关爱;建立失独老人关怀基金,通过政府出资、动员慈善组织及个人募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失独老人医药、生活等方面的费用补贴;研究建立失独老人监护人制度,从法律层面解决失独老人赡养中的问题;加强对失独老人的心理疏导,努力营造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帮助失独老人重建心灵的家园。

2019年两会提案 | 刘卫昌: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

2019年3月9日《中国社会报》报道

编者按:2018年11月23日,全国政协委员刘卫昌来到北京尚善公益基金会进行失独专题调研,来自北京多个城区和在京的外地失独家庭代表参加座谈。
在2019年两会期间,刘卫昌委员建言“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得到民政部主管媒体《中国社会报》的关注与报道。

《养老无小事 委员齐聚焦——全国政协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小组会热议养老话题》

刘卫昌:加大对失独老人家庭帮扶关爱的力度

近年来,失独老人话题引发广泛关注。按照相关机构的样本统计数据: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约1.9亿人,这一年龄段的死亡率为万分之四,因此每年约产生7.6万个失独家庭。按此统计,我国的失独家庭至少已超百万。

在为数不多的基层政协委员中,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卜寨村村委会主任刘卫昌今年关注的重点是“失独老人家庭帮扶”问题,会议发言上,刘卫昌向大家坦陈“我说不好普通话”,然而,浓重的肥乡口音并不能阻挡他为失独老人帮扶奔走呼吁的热情。
“失独老人没了子女,心里没了寄托,他们无法像其他老人一样期待子女”常回家看看“,只能期盼我们国家和社会给他们多一些保障与关爱。如果该享受的政策得不到落实,就容易出现社会负面事件。”刘卫昌表示调研时他发现有的地方对失独老人的待遇落实或执行及时性不到位,各地发展不均衡,补贴标准也有很大差距,造成失独家庭之间的相互攀比。

“失独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值得我们研究解决。”他呼吁,国家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突破,妥善地照顾失独家庭。卫健委、财政部应该加大对这些失独家庭的经费补贴力度,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目前人力不足的问题。此外,除了生活照顾、突发疾病应对,他还建议组织心理志愿队伍,对失独老人持续开展心理咨询,帮助失独老人走出心理伤痛。

2019年两会提案 | 刘英才:聚焦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2019年2月28日 济南广播电视台《两会追梦人》系列报道

刘英才:聚焦失独家庭养老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济南市人民医院针灸推拿科主任医师刘英才,从1978年起,先后担任公社、区、市、省和全国5级人大代表。40多年来,累计提交100多条建议。

在今年,刘英才立足本职,围绕“大健康”准备了四条建议,其中她着重谈了一下关于社会提高对失独老人关爱程度的建议。基层医院工作的丰富经历,让刘英才特别注意到了失独家庭的就医困境。她认为,对于非国家公职人员的失独家庭,特别是农村失独家庭来说,严重缺乏医疗保障。因此她建议,要摸清失独家庭底数,制定财政预算计划,设立专项医保资金,将失独家庭医疗费用纳入全额医保。

除了关于失独老人医疗方面的意见、建议,刘英才认为,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也是一项民生大事,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选择。提高失独老人救助扶助标准;鼓励和帮助失独老人成立自助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养老模式;加强对失独家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服务活动;加强鼓励和推广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加强落实保障房优先安排……刘英才从这些方面提出了建议。

2018年两会提案 | 郝世玲:为失独家庭送去更多温暖

2018年3月10日《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报道

郝世玲代表:为失独家庭送去更多温暖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航社区民警郝世玲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财政投入,对失独家庭的现状进行调研,为这类特殊人群做好服务。应提高扶助标准,建立失独家庭关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从政策上引导和鼓励专业社工、中介机构为失独家庭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服务,对失独家庭成员进行心理辅导。

2018年两会提案 |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2018年3月9日《中工网》报道

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李守镇建议:一、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的保障对象。二、统一标准和办法。三、在政府主导下实现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样化。四是建立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

从保基本角度看,应为所有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从兜底线角度看,要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补贴,如对三无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失独家庭老年人、高龄空巢对象等实行不同的政府补贴标准。五是探索包括所有人员在内的长期照护资金保障制度。此外,政府还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多种多样的商业养老服务保险,并通过减免税等政策鼓励大家购买。

全国人大代表、大润发工会主席陈建银建议:要分层次建立国有养老院,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国有养老体系。

对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建议在80周岁以后实行费用全免,70-80周岁以前适度收费;对独生子女中的“失独”家庭、“失能”老人,则在70岁以后,即实行免费养老。此外,要鼓励社会机构养老。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养老机构规模、质量与未来养老需求相适应。

许洪玲委员:提倡国办养老机构让失独家庭安度晚年

津云新闻讯: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区政协副主席许洪玲做客津云北京演播间,对持续帮扶失独家庭和利用闲置空间建设养老机构等民生问题与津云网友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基于长时间的调研,许洪玲委员对失独家庭有很深的接触和了解。因此,对于失独家庭,许洪玲委员用了三个字形容:“痛、苦、难”。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的老人们已经超过60岁,他们特别担心病无所护、老无所养。

访谈中,许洪玲委员讲述了她所遇到的一个例子。一个家庭,孩子得了重病,父母坚持几十年给孩子治病,全家举债,但是最后孩子还是不幸去世了。伤心欲绝的父母身体每况愈下,孩子的父亲后来也得了大病,生活不能自理。如何让这样的家庭维持下去?养老机构费用太高,老两口的退休费难以支付。找护工,也承担不起。后来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了各种帮助,让这个家庭维持下去。但是令人痛心的是,没过几年孩子的父亲也去世了,只剩下孩子的妈妈独居,再加上疾病不断,可以说老无所养。基于这样的现状,许洪玲委员带来的提案就是提倡国办养老机构,对这些失独家庭的老人实行养老“托底”,让老人们安度晚年。

除了养老帮助,失独家庭还需要精神方面的慰藉。许洪玲委员表示,很多失独家庭的老人们会自我封闭、远离社会。“有个失独家庭的老人,孩子的爸爸由于太过伤心,三年没有走出过屋子,不见人。”许洪玲委员说,“后来工作人员通过长时间的努力,孩子的爸爸才能逐渐接触外人,但是即便是这样也无法与人对视交流。”

因此,许洪玲委员表示,需要政府做好主导,通过多元化方式,引进第三方的社会力量,共同出资,帮助他们做一些个性化的服务,让他们尽快脱离痛苦的环境,用社会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

在全国两会之前,津云新媒体通过《我托代表委员捎建议》栏目,也征集了不少网友的问题。其中网友“郭金萍”遇到的问题正是许洪玲委员提案中所反映的,这位网友也是失独老人。她说:“我们不敢生病,怕没有人看护。希望国家加大帮扶力度,购买大病保险,做到精准帮扶,确保失独家庭的权益。”

对此,许洪玲委员表示,这位网友的情况,她十分理解,她建议国家出台配套体系,特别是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加入对失独家庭扶持的相关内容。比如,对于特困家庭,有相应的配套扶持资金,用于生活护理、心理慰藉等。

除了失独家庭的问题,许洪玲委员还特别关注养老问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养老’二字出现了10次,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养老问题的关注。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提高医养结合,提高养老院发展质量,这些都给养老机构的建设指明了方向。”许洪玲委员说。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2.3亿,失能和半失能人口,大约有4000万,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51.3%。人口老龄化如此加剧增长,对养老机构的建设发出了紧迫的信号。这次许洪玲委员带来的提案就是利用空闲空间,包括医院、学校、闲置办公用房等建立养老院。鼓励用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机构,尝试股份制等创新方式,解决养老机构的建设问题。同时,许洪玲委员也希望政府在民间建立养老机构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等,促进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养老。

 

2018年两会提案 | 许洪玲:由政府主导帮扶“失独”家庭

2018年3月9日《中老年时报》报道

许洪玲:由政府主导帮扶“失独”家庭

一、由政府主导,托底“失独”家庭帮扶。建议由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出符合国情的制度保障体系,如完善医疗保险配套、建立长期照护的保险制度等。由民政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失独”老人发放医疗救助卡,就医、体检时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医药费报销比例,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住院陪护专项补助。
二、坚持物质给予和精神抚慰并举。各地政府部门应在现有基础上,建立扶助金额长效增长机制,同一地区的救助金额尽量不要人为造成差别。年满60周岁“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应优先安排入住,减免相关费用,对选择居家养老的,政府划拨一定比例的家政补贴。在精神抚慰方面,建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心理咨询机构定期上门进行心理辅导。
三、规范第三方服务,扶助“失独”家庭。建议政府聘请相关方面专家研究制定一套第三方为“失独”家庭提供服务的指南和操作标准,监督第三方在既定框架基础上,提供更多优质的帮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