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梦在远方 诵读/阳光 配乐/兰襟客
新的人
春天是樱花
我是樱花一朵
阳光是我心的血流
新的花,新的叶
我是樱花里长出的新的人……
我向天空伸出手臂
每一寸都是从未有过的时辰
还好我还在
还好我还在
还好樱花还在开
还好我能站在樱花树底下
还好樱花还会再开
还好我还能来很多次
允许自己,春去冬来,冬来春去
带着思念,带着悲伤和哭泣
慢慢走,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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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梦在远方 诵读/阳光 配乐/兰襟客
新的人
春天是樱花
我是樱花一朵
阳光是我心的血流
新的花,新的叶
我是樱花里长出的新的人……
我向天空伸出手臂
每一寸都是从未有过的时辰
还好我还在
还好我还在
还好樱花还在开
还好我能站在樱花树底下
还好樱花还会再开
还好我还能来很多次
允许自己,春去冬来,冬来春去
带着思念,带着悲伤和哭泣
慢慢走,慢慢看…….


3月23日
用“屋漏痕”笔法题写魏碑风格楹联:
绿柳沿堤 皆因苏子来时种
碧桃满观 尽是刘郎去后栽
【释文】
西湖苏堤上的柳树都是苏轼来杭州做官时栽种的;唐代的玄都观的桃花尽是刘禹锡被贬谪之后栽种的(暗指朝廷里的官场内斗)。
这首诗含义被对手识破,又把刘禹锡贬谪了十年,他在贬所斗室里写出了《陋室铭》,反而成就了诗人!

4月4日
把行书的连笔技法融入魏碑,可以使稳定的魏碑楷书灵动起来。

4月12日
为了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开始准备展品。
今天上午在大四尺云龙皮纸上用魏碑体书写毛主席词《清平乐·六盘山》。
宣纸:144×76
字徑:13×13
毛笔:江南笔庄 海纳百川
墨汁:一得阁 云头艳
电子版:原色、反色、深咖啡色。
来源:周一的花间 侵删
你要成为带自己走出轮回的那个人 ,
绵绵用力,
久久用功……
我们这一生,
大多时候都在世俗的淤泥里打转,
被执念牵绊,
被烦恼裹挟,
在日复一日的重复里,
活成了困在轮 回里的人。

总盼着有外力拉一把,
有贵人渡一程,
可到后来才懂:
能带你走出轮回的,
从来都不是别人,
是你自己。
就像笔下这朵荷花,
生于淤泥,
却不被淤泥染;
长于浊水,
终能亭亭净植。

《华严经》有言:
“犹如莲华不着水,
亦如日月不住空”,
莲花生于水,
却不被水所沾滞,
就像人活在世间,
不该被世俗的贪嗔痴念困住。
轮回是什么?
是反复陷入同一种情绪内耗,
是重复犯下同样的错误,
是困在过去的遗憾里不肯前行,
是对未来的迷茫中反复挣扎。
………

想要跳出这无尽的循环,
不必向外寻觅,
只需像荷花生长一般,
沉下心来,
一点点修正自己,
一点点沉淀内心。
你终究是自己的摆渡人~~~
愿您无畏亦无惧
来源:哀伤关怀
2026年3月18日,“哀伤主题公益十讲”第三讲如期开讲。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副教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督导师、美国死亡教育与咨询学会认证生死学家李洁老师,围绕《哀伤辅导的伦理与哀伤辅导师的自我照顾》这一主题展开分享。自2008年在香港大学攻读博士期间接触灾后创伤与哀伤研究以来,李洁老师持续深耕哀伤、创伤与专业助人工作等议题,长期开展相关研究、咨询、团体带领与督导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在本次讲座中,李老师聚焦哀伤辅导中一个常被忽略、却至关重要的议题:当我们试图陪伴一位处于丧亲之痛中的人时,什么才是真正有帮助的专业工作?而一名哀伤辅导师,又应当如何理解自己的边界、责任与能力?
讲座指出,伦理并不是助人工作之外的附加要求,也不是抽象的职业口号。对于哀伤辅导而言,伦理本身就是胜任力的一部分,而胜任力也构成了伦理得以落实的前提。尤其在面对死亡、丧失与存在议题时,专业助人者不仅需要掌握知识与方法,更需要具备足够的自我觉察、情绪处理能力与自我照顾意识。
伦理与胜任力:哀伤辅导中的基本起点
李老师首先带大家回到一个基础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人,可以被称为“哀伤辅导师”?从严格意义上说,国内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哀伤咨询师”官方资质认证体系,但在现实中,参与哀伤支持与陪伴工作的人并不少。心理咨询师、社工、热线接线员、学校心理老师,以及一些在支持性场景中承担倾听与陪伴角色的半专业助人者,都会在不同程度上进入哀伤辅导的工作现场。也正因如此,哀伤辅导中的伦理问题,并不只与狭义的心理咨询师有关,而是与所有在助人关系中承担责任的人有关。

那么,什么是伦理?什么又是胜任力?李老师在讲座中对这两个概念作了简明而直接的界定:伦理,指的是职业道德;胜任力,则是一个人是否具备把这项专业工作做好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二者并不是彼此分离的。
一方面,伦理是胜任力的要求之一。一个人即使掌握了某些方法和技巧,如果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与边界意识,也很难称得上是“有胜任力”的助人者。另一方面,胜任力也是伦理的前提。若缺乏必要的知识、训练与人格成熟度,仅凭个人经验、善意或热情贸然开展哀伤辅导,同样可能构成伦理上的问题。
也正因此,伦理与胜任力在哀伤辅导中始终是相互交织的。助人行业之所以格外强调伦理,是因为“无效”在助人工作中并不只包括“不够好”,还可能 “有害”。如果专业助人者缺乏伦理意识,不仅可能无法帮助来访者,甚至可能加重其痛苦,造成进一步伤害。伦理的首要意义,在于保护来访者;与此同时,它也保护助人者自身,并为整个行业提供实践上的参照与规范。
哀伤辅导中的一般伦理原则
在哀伤辅导中,专业助人者首先需要遵循一般心理咨询与助人工作的基本伦理原则。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所强调的善行、责任、诚信、公正与尊重,同样适用于哀伤辅导领域。也就是说,哀伤辅导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它首先仍然是专业助人工作的一部分,必须建立在共同的伦理底座之上。
1、 善行:以来访者福祉为核心
无论是国内伦理守则,还是与死亡教育、临终与哀伤辅导相关的国际专业指引,都强调助人工作的出发点应当是促进来访者的福祉、避免伤害。这意味着,辅导的核心不应是展示专业能力、验证某种理论,或满足助人者自身的成就感,而始终应当考虑“这样做是否真正有助于对方”。对于处于丧亲脆弱状态中的来访者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2、 尊重:尊重哀伤的差异性与独特性
哀伤辅导中的尊重,不仅意味着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利和自主性,也意味着尊重其哀伤路径、文化背景与表达方式的差异。死亡与丧失从来不是脱离文化、关系与生命史的孤立事件。一个人如何理解丧失、如何哀悼、是否借助宗教信仰、如何面对纪念与联结,都会深受其成长经验、社会环境与价值观影响。不急于把来访者放进单一框架,而是允许其以自己的方式经验哀伤、理解丧失,才是做到了真正的尊重。
3、 胜任力:在能力范围内工作
李老师特别强调,胜任力本身就是职业道德的一部分。专业助人者需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工作,并不断通过学习、培训、督导与反思提升自身能力。尤其在哀伤辅导领域,如果缺乏与死亡、丧失、哀伤理论及评估相关的知识,仅凭一般咨询经验开展工作,很可能无法真正回应来访者的需要。 “持续提升自己”并不是职业发展的附加项,而是伦理责任的一部分。
4、 保密与保护:在边界中维护安全
在助人关系中,保密原则十分重要,但它并不是绝对的。对于丧亲者而言,“活着没有意思”“我很想去陪他”之类表达并不少见。此时,助人者需要判断这究竟是哀伤中的常见表达,还是已经涉及真实的自伤、自杀风险。一旦涉及生命安全,保护责任就会变得尤为关键。因此,哀伤辅导中的保密与保护,并不是简单的二选一,而是需要在伦理框架下进行审慎判断。
为什么哀伤辅导更需要伦理意识
哀伤辅导遵循一般心理咨询的伦理原则,但同时,与一般心理咨询相比,它也具有若干独特的挑战。正是这些特殊性,使得哀伤辅导中的伦理意识显得格外重要。
首先,哀伤辅导所面对的是一个“现实中无法挽回”的议题。与一些仍有现实改变空间的问题不同,丧亲本身无法被“解决”。这意味着,哀伤辅导的目标并不是替来访者消除丧失,而是帮助其逐渐学习如何与丧失共处,如何带着哀伤继续生活。正因如此,助人者如果过度急于“拿走”来访者的痛苦,反而可能忽视了哀伤本身需要被尊重、被容纳的部分。
其次,哀伤辅导极易触及助人者自身的死亡焦虑与丧失经验。死亡并不是少数人的议题,而是每个人终将面对的现实。当来访者谈论丧失、死亡、绝望或无意义感时,助人者自身也可能被强烈触动。若这些个人议题未经处理,就可能在工作中以回避、急于拯救、过度建议或过度认同等方式浮现出来,影响专业判断与工作质量。
再次,处于哀伤中的来访者往往处于高度脆弱的状态。无论是丧亲后不久、处于强烈急性痛苦中的个体,还是长期困于延长哀伤、难以整合丧失经验的人,他们都可能带着极高的痛苦与强烈的帮助期待进入辅导关系。此时,任何不恰当的回应,都可能被放大为新的伤害。
此外,哀伤辅导中的关系也常常更深、更复杂。它不仅发生在咨询室中,也可能延伸到病房、纪念、告别、支持小组等更贴近生命事件的场域之中。因此,哀伤辅导中的伦理判断,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情境、关系深度与实际利弊,进行更细致的考量。
有胜任力的哀伤辅导师:三个核心维度
围绕“什么叫做有胜任力的哀伤辅导师”,李老师在讲座中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框架:从伦理视角来看,胜任力至少包括认知、情感与存在三个维度。其中,存在维度的胜任力,是哀伤辅导领域尤其独特的一部分。
1、 认知维度:具备哀伤相关的专业知识
认知维度首先指向的是专业知识与理论框架。助人者需要系统学习与死亡、丧失、哀伤有关的知识,不仅包括哀伤心理学,也包括宗教、社会学、民俗文化等跨学科内容。因为死亡议题本身就高度复杂,仅仅懂心理学,往往不足以支撑稳定而深入的哀伤辅导工作。
同时,理论的掌握也不应是僵化的。像“五阶段理论”这类广为人知的经典模型,虽然有其启发意义,但不能被理解为每个人都必须依次经历的固定路径。理论真正的意义,在于为理解、评估与干预提供地图,而不是将来访者套入单一模板。随着新的哀伤形式与议题不断出现,保持学习与更新视角,同样是认知胜任力的一部分。
2、 情感维度:能够觉察并容纳情绪
哀伤辅导不仅是知识工作,也是情感工作。情感维度的胜任力,指的是助人者能否觉察来访者以及自己的情绪,并在其中保持稳定与清晰。只有当助人者能够与强烈的悲伤、内疚、愤怒、无助等情绪共处,而不是急于回避、压制或修复,哀伤辅导才可能真正发生。
在哀伤辅导中,真正重要的并不是“迅速让对方好起来”,而是能够在强烈的情绪之中陪对方待一会儿,帮助其逐渐承载那些原本难以承载的部分。要做到这一点,离不开系统训练、持续督导,以及良好的自我照顾。
3、 存在维度:发展“死亡胜任力”
李老师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辨识度的概念——“存在胜任力”,也可理解为“死亡胜任力”。它指的是:助人者是否能够理解并接纳自身丧失的历史,是否处理过相关情绪,是否能够把自己的哀伤经验逐渐整合进生命之中,从而更稳定地面对来访者的丧失与痛苦。
这里所说的“丧失”,并不只限于亲人离世,也包括关系破裂、职业理想受挫、重要身份的失落等生命中的多种失去。拥有丧失经验,并不会自动让一个人成为更好的哀伤辅导师;只有当一个人能够反思、整理并整合自己的丧失经验时,这些经历才可能成为理解来访者的资源。否则,它们也可能成为工作中的盲点与负担。
一个人未必需要把所有哀伤都“解决”后才可以工作,但至少需要对自己的哀伤有足够的觉察和处理,使之不至于在专业关系中失控地影响判断与陪伴。
实践中的常见伦理议题
在具体实践中,哀伤辅导还会遇到一些相对常见、但又需要审慎处理的伦理议题,包括评估、双重关系、礼物、自我暴露等。
首先是评估。虽然心理咨询师通常不承担正式医学诊断的职能,但当一个人前来寻求哀伤辅导时,助人者仍然需要对其状态作出基本判断。比如,是否可能存在病理性哀伤,是否需要进一步精神科评估,是否伴随抑郁、焦虑等共病,是否存在生命危险等。在这一层面上,“知道自己不能做诊断”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具备判断风险的能力”。恰恰相反,具备基本识别与及时转介的能力,是哀伤辅导中的重要伦理责任。
其次是双重关系。由于哀伤辅导常常发生在更贴近生命事件的情境中,例如临终关怀病房、长期支持网络或丧亲支持场域,专业关系与现实关系之间的边界有时会比一般咨询更加模糊。此时,助人者需要不断反思:这样的关系安排是否真正有利于来访者?是否可能带来额外负担?自己作出某个选择时,究竟是出于来访者的利益,还是出于自己的情感需要?
此外,礼物、肢体接触与自我暴露等议题,在哀伤辅导中也可能更频繁地被触及。面对这些问题时,关键并不只是“能不能”,而是“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是否真正有利于来访者”“它会如何影响关系与工作进程”。伦理判断的重点,不在表面的动作本身,而在其背后的关系意义与专业考量。
自我照顾:不是可选项,而是伦理要求
李老师还在讲座中给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提醒:自我照顾在哀伤辅导中并不是“额外加分项”,而是明确的伦理要求。尤其对于从事与死亡、临终以及哀伤相关工作的专业助人者而言,自己的身心健康并不是一件“私人的、可有可无的事”,而是直接关系到专业工作能否持续、稳定、安全开展的核心条件。
李老师明确指出,把自己照顾好,并不是自私,而是职业道德的一部分。如果助人者长期忽视自己的情绪耗竭、身心疲劳、死亡焦虑或替代性哀伤反应,那么其专业判断、情绪容纳能力与关系边界都可能受到影响。也就是说,自我照顾不是为了“让自己舒服一点”,而是为了让自己仍然具备稳定陪伴他人的能力。

哀伤辅导中的自我照顾,既包括身体层面的休息与修复,也包括心理层面的觉察、反思、督导与支持网络的建立,更包括一种对自身有限性的承认。助人者并不能替来访者拿走哀伤,也无法替对方走完整段路程。真正成熟的专业工作,恰恰建立在对这种有限性的理解之上。

结语:尊重哀伤,也尊重助人本身
整场讲座反复回到一个核心提醒:哀伤辅导并不是“把人迅速从痛苦中拉出来”,也不是助人者用自己的经验、技术或信念替来访者走路。真正有伦理、也有胜任力的哀伤辅导师,首先意味着尊重——尊重来访者独特的哀伤历程,尊重丧失无法被简单修复的现实,尊重专业边界,也尊重助人者自身的局限性与需要。
伦理不是哀伤辅导的外在约束,而是其内在品质;胜任力也不仅仅意味着技术熟练,而是一个人是否具备足够的知识、情感容量与存在上的整合,去陪伴另一个人走过生命中最沉重的时刻。也正因此,自我照顾并非自我中心,而是专业责任的一部分。照顾好自己,才能更稳定地照顾他人;守住伦理,才能真正让陪伴发生。

来源:朱在熙 侵删
一个人经历了大悲、大挫折、人生迈不过去的坎,很难想象他的心会伤痕累累成什么样。
看似熬过去了,看着像个正常人,但心气已经没了。再也不是原来那个充满干劲的自己。
只觉得心好软弱,撑不起沉重的身体。
不想动,不想见人,不想说话。连回一条消息都觉得费力。明明什么都没做,却累得像刚打完一场仗。
中医里说,这叫心脉受损。西医说,这叫抑郁症。
不喜欢见人,不想说话,寡言少语,不想上班,也无力再关心他人。
知道自己在得过且过,能活一天是一天。活着也没什么意思,全凭一口气吊着。
有时候也想振作起来,可是身体不听使唤。早起都像要耗尽所有力气。饭也不想吃,吃什么都一样。
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么吗?
不是痛,不是累。是那种“什么都不在乎了”的感觉。曾经让你兴奋的事,现在没感觉了。曾经让你愤怒的事,现在懒得理了。你变得很平,很淡,像一杯放凉的水。
可是你知道吗?
很多人是不能从大挫折中走出来的。他们倒在了半路上,或者被压垮了,再也没有起来。
但你走出来了。
你只是太累了。一个国家战争过后都需要休养生息,土地要恢复,百姓要喘息。更何况你是单枪匹马独自战斗,没有人替你分担,没有人帮你扛。你一个人,扛过了所有。你真的很厉害了。
不要苛责自己。心脉受损就受损,至少你还活着。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
你只是病了。你需要把自己当成一个国家来养,你现阶段的任务是休养生息。
多靠近滋养自己的人和事,是大补。
那些让你舒服的人,多待在一起。那些让你安心的事,多做一做。
远离让自己内耗的人和物。这个阶段继续消耗自己,是大忌。哪怕只是一个人待着,也比和让你累的人待在一起强。
只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把自己当成一个小孩来养。
想玩就玩,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不想见的人就不见,不想说的话就不说。不想做的事,谁逼你也不做。
跟从本心,唯一的要求是:内心愉悦。
不要管别人怎么看你,怎么说你。你只管自己开不开心。你现在需要的是养自己,不是讨好任何人。
你可以把自己养回来的。那个轻盈的、内心充满力量的你,还在。
只是她现在需要休息。
晚9点50至10点,走过夜巷的十分钟,夜色漫过街巷,灯火点亮烟火。
果摊前,摊主细心打理鲜果;甘蔗旁,匠人默默削去外皮。棋桌前,老者对弈落子;小店中,食客等候烟火。每一盏灯,都暖着奔波的人;每一处摊,都藏着生活的温软。









夜里频繁起夜,是很多老年人的烦心事,睡不好觉、浑身难受,不少老人都疑惑,晚上起夜2-3次,到底是不是身体出问题了?今天就跟大家讲清楚,别自己瞎担心,也别忽视身体的信号。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老年人夜里起夜2-3次,大多属于正常现象,不用过度焦虑。因为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会发生变化,膀胱肌肉变得松弛,弹性变差,储存尿液的量会减少,没办法像年轻人一样存住大量尿液;再加上老年人肾脏浓缩功能下降,夜间生成的尿液变多,所以排尿次数自然会增加。另外,睡前喝了水、粥、汤,或者情绪紧张、天气寒冷,也会让起夜次数变多,这些都是正常的生理现象。
但如果起夜的同时,伴随这些异常情况,就一定要赶紧去看医生,千万别拖着。第一种是起夜次数突然增多,一晚上超过4次,甚至5、6次,严重影响睡眠,排除睡前喝水多的原因后,大概率是身体出了问题;第二种是排尿时出现疼痛感、灼热感,或者尿液颜色发红、带血,有浑浊、异味,这很可能是尿路感染、膀胱炎,男性老人还要警惕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炎。
第三种是伴随腿脚浮肿、眼皮浮肿、腰酸腰痛,这可能是肾脏功能出现异常,要及时检查肾功能;第四种是同时出现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这是糖尿病的典型症状,需要尽快测血糖;还有的老人起夜时头晕、心慌、排尿困难,也不能忽视,及时就医排查病因。
老年人夜里起夜,睡前1-2小时尽量少喝水、不喝茶和利尿的汤水,睡前排空膀胱,能减少起夜次数。如果只是单纯2-3次起夜,没有任何不适,就放宽心,这是正常的衰老表现,一旦出现上述异常,及时检查才是对自己健康负责。
身边很多老年人,天天把钙片、维生素当饭吃,觉得补一补身体更硬朗,也有老人觉得食补就够了,完全不用吃保健品。其实老年人要不要天天吃钙片、维生素,答案并不是绝对的,盲目乱吃反而有大风险,合理补充才对身体好。
先说说钙片,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钙质流失加快,容易骨质疏松、腿脚抽筋、腰酸背痛,适当补钙是有必要的,但不建议所有人天天吃。如果平时饮食均衡,每天喝牛奶、吃豆制品、小鱼小虾,再经常晒太阳,身体摄入的钙质基本能满足需求,就不用额外天天吃钙片。只有饮食不均衡、缺钙明显,或者医生建议补钙的老人,才需要规律服用。
再看维生素,维生素分水溶性和脂溶性,像维生素B、C是水溶性的,多余的能随尿液排出,而维生素A、D、E是脂溶性的,过量会在体内堆积。老年人如果平时多吃新鲜蔬果、粗粮、坚果,维生素摄入基本足够,不用天天补。只有挑食、偏食,饮食单一的老人,可在医生指导下补充复合维生素。
最关键的是,盲目乱吃营养素,风险非常大。长期过量吃钙片,会导致血钙浓度升高,不仅会引发便秘、腹胀、恶心,还可能形成肾结石、血管钙化,加重肾脏、心血管负担。过量补充脂溶性维生素,比如维生素A过量会头晕、脱发、肝损伤,维生素D过量会导致高钙血症,影响食欲、损伤肾脏。
所以建议老年朋友们,别跟风吃保健品,更别把钙片、维生素当成“万能补药”。如果想知道自己缺不缺,先去医院做个微量元素检测,听从医生的建议再补充,能通过食补就尽量食补,天然又安全,比乱吃保健品靠谱多了。
上了年纪,很多老人嫌喝水麻烦,尤其是腿脚不便的,怕频繁跑厕所,就刻意少喝水,也有的老人觉得多喝水能排毒,就不停喝水,其实这两种做法都不对。老年人喝水,讲究适量、科学,喝对了才养身,喝错了反而伤身体。
正常情况下,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天饮水量要保持在1500-2000毫升,差不多是普通玻璃杯7-8杯的量。这个水量不是固定的,天气热、出汗多、活动量大的时候,可以适当多喝一点;天冷、出汗少,就稍微少一点,但千万别低于1000毫升。喝水也有技巧,要小口慢饮,分次喝,不要一次性猛灌一大杯,尤其是饭前饭后半小时,别大量喝水,不然会冲淡胃液,影响消化。
先说说喝水太少的危害。老人身体代谢慢,缺水后血液会变得黏稠,血流速度变慢,不仅容易头晕、乏力,还会增加血栓、脑梗的风险,本身有心血管疾病的老人,风险会更高。而且缺水会导致肠道干燥,加重便秘,很多老人本来就排便困难,少喝水更是雪上加霜。另外,饮水不足还会让尿液浓缩,容易引发尿路感染、肾结石,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的情况,千万不能大意。
那喝水太多又有什么问题呢?对于心脏、肾功能不好的老人,身体排水能力变差,喝太多水,水分排不出去,会加重心脏和肾脏的负担,出现腿脚浮肿、胸闷、气短、心慌等症状,严重的还会诱发心衰。就算是身体康健的老人,一次性喝太多水,也会出现腹胀、恶心,夜里频繁起夜,严重影响睡眠质量。
总而言之,老年人喝水别等口渴再喝,口渴时身体已经严重缺水了,平时没事就抿两口温水,早上空腹喝一杯温白开水,睡前一小时少喝水,既补充水分,又不影响生活,才是最健康的喝水方式。
来源:中国老龄 2026年4月2日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
晋民发〔2026〕3号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5〕49号)要求,现就做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通知如下。
一、补贴内容
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安排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在山西境内居住,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且自愿在山西境内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
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二)补贴项目
补贴项目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机构养老服务主要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参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清单内容将在“民政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模块适时进行调整更新。
市县已有补贴政策的,应结合实际与本项目做好衔接。
(三)补贴形式
补贴资金通过全国统一的“民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至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个人账户,不得支取、不得套现。
(四)补贴标准
1.服务补贴。电子消费券用于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由个人自付部分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每人每月限领取一张电子消费券,不得折现,只能通过“民政通”购买养老服务抵扣消费金额。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其符合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2.评估补贴。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全额抵扣(抵扣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评估费用超出消费券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或由属地安排。
(五)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资金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担。其中,中央承担90%,省市县承担10%,具体按照《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4〕19号)规定的分档及负担比例执行。
三、补贴流程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依托“民政通”实施,主要包括申请、发放、核销、结算等。
(一)补贴申请
1.补贴对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包括配偶、子女、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搜索“民政通”小程序或下载“民政通”APP,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个人中心”页面完成线上个人账号注册,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为不便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的老年人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2.服务和评估机构。开展服务的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承担老年人能力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管理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均需在“民政通”注册并开通账号。
(二)能力评估
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通过“民政通”—“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模块,原则上向就近的能力评估机构提出申请。评估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山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试行)》及时组织老年人能力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通过“民政通”提交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登录“民政通”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或2024年7月1日之后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可将评估结果直接汇总到省民政厅,交换至补贴项目信息系统“民政通”,无需再次评估即可申领电子消费券。
(三)电子消费券发放
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首月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发放消费券,个人通过“民政通”点击领取。电子消费券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其本人、代办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通过“民政通”或其他方式告知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经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于次月停发电子消费券。
(四)电子消费券核销
老年人在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养老服务消费时,通过电子消费券按比例抵扣相应金额。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应将入住协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按时上传至“民政通”;老年人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将服务项目、服务情况、消费金额、收费单据、电子消费券核销凭证等材料按时上传至“民政通”。
(五)资金结算
县级民政部门原则上应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对上一个月养老服务消费券、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核销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汇总后的兑付消费券资金使用额度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资金使用额度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收到审核结果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结算经核定后的上一个月电子消费券抵扣费用。
四、机构要求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其中,养老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承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应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和《山西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办法(试行)》关于评估主体的有关要求,且不能参与提供由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服务机构要明确服务标准和收费要求,承诺服务真实、价格稳定、杜绝欺诈套补等行为。正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不得纳入电子消费券适用机构范围。
五、监督管理
(一)信息监管(略)
(二)评估监管(略)
(三)服务监管(略)
(四)机构监管(略)
(五)资金监管(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已于1月1日正式启动,各级民政部门作为本地区补贴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尽快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落实措施,完善实施流程,加强服务监管,定期调度报告,学习借鉴试点省市典型经验,全力推进补贴项目落地,确保应入尽入,应发尽发。县级民政部门要抓紧对接完成相关数据归集整理入库工作,要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等作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门力量,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项目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做好资金预算安排,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拨付。
(二)做好专业培训(略)
(三)推动服务发展(略)
(四)强化调度评估(略)
(五)注重宣传引导(略)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26年1月20日